評北京政府向烏克蘭提供核保護傘
俞力工
本月10日新華社發表彼岸與烏克蘭於5日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克蘭友好合作條約》的消息。條約主要內容為建立戰略夥伴關系,其中又包括如下條文:“中方根據聯合國 安理會第984號決議和1994年12月4日中國政府關於向烏克蘭提供安全保證的聲明,承諾無條件不對作為無核武器國家的烏克蘭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並在烏克蘭遭到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受到此種侵略威脅的情況下,向烏克蘭提供相應安全保證。”
不言而喻,這是壹個戰略同盟保證,而且是壹項別開生面的“核子傘保護”。烏克蘭對大陸而言,遠在天邊,與中國國家安全八桿子打不著,為何會出現這樣壹個條約呢?
首先,值得審視的是安理會第984號決議。該決議的主要宗旨在於促進“核不擴散”和鼓勵“非核化”,為達到此目的,條約除了規定安理會負責處置進行核攻擊與核威脅的國家外,還承諾給予受害國緊急援助。這裏,必須提示,“緊急援助”與“安全保證”之間有實質性的差別。前者可能是非軍事援助,而後者壹定是軍事支援
其次,“1994年12月4日中國政府關於向烏克蘭提供安全保證的聲明”並沒有涉及核攻擊與核威脅;而此次保證則是沖著核武而來,因此,性質與過去決然不同。
繼而需要討論的是,該條約所提防的又是哪壹方面呢?眾所周知,烏克蘭背後是俄羅斯與白俄羅斯兩個核子大國。烏克蘭本身雖然承諾銷毀所有核武,並加入了“核不擴散條約”,但迄今還有部分戰略核武沒有銷毀。在此情況之下,北約組織是萬萬不敢動粗。
至於俄羅斯壹方,更是不可能與烏克蘭發生武裝沖突,原因是烏克蘭的基輔地區曾經是俄羅斯、白俄羅斯與烏克蘭的共同文化搖籃。早在九世紀,彼處就建立了“羅斯”(Rus)王朝,而且此後“俄羅斯”(Russia)還繼承了羅斯的稱號。
表面上,烏克蘭確實有壹股親美的力量,要求盡快向歐盟與西方靠攏。實際上,烏克蘭西部的部分年輕群體長年受到西方壹些非政府組織的培訓與資助,其“去俄化”訴求遠遠達不到摧毀文化臍帶與民族認同的地步。鑒於此,出現裏應外合、造成軍事張力的情況也甚是渺茫。其實,果真烏克蘭加入歐盟與北約組織,將來寢食難安的反倒是西方聯盟。
那麼,北京政府項莊舞劍的目的何在呢?據筆者觀察,其用意主要是修正 “不首先使用核武”的壹貫聲明。如果發展核武,而又棄其威懾力而不用,等於自廢武功。這也是許多年來,東海、南海諸鄰國敢於頻頻頭上動土的原因。此外,此條約兼具警告霸權國家不得肆意對主權國家進行核打擊與核威脅的效果,因此起著壹定的嚇住作用。再者,該警告究竟該如何詮釋呢?是否也包括限制施用戰術性核武?或者,是否還可延伸到貧鈾彈?於是乎,這又給國際社會帶來很大的琢磨空間。就近地看,此“修正案”尤其是給了日本當頭壹棒,即提示它輕舉妄動之前,該明了中國畢竟是個隨時可置其於死地的核子大國…。
習、李政府組閣後不斷支招,顯示的新氣象與韜光養晦南轅北轍,這或許是屢屢受周邊國家刺激的反彈,更可能是綜合實力提高、大國崛起的必然結果。 2013/12/10 於奧地利 維也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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