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聯系我們 關於萬維
專欄作者
解濱水井
壹嫻謝盛友
施化核潛艇
小心謹慎張平
捷夫茉莉
凡凡湘君
         專欄作者
容若俞力工
柳蟬趙碧霞
開心雨半窗
木然夢夢
上官天乙特務
圓月彎刀小放
         專欄作者
楊柳岸程靈素
法老王鐵獅子
谷雨金錄
莉莉小貓務秋
藍精靈枚枚
有點紅妝仙子
         專欄作者
索額圖辛北
細煙王琰
水梔子多事
施雨汗青
男說女說林藍
任不寐文字獄牢頭
         專欄作者
老禿筆尹國斌
櫻寧吹雪
少君老鄲
白鴿子摩羅
朱健國王伯慶
小尼酒心
         專欄作者
伊可京東山人
潤濤閻老麼
風雨聲望秋
峻峰直愚
王鵬令夢子
老黑貓俞行
 
[ads_url_inside]
 
State Farm Drama
網墨文集
 萬維網讀者->網墨文集->俞力工->正文
 專欄新作
 - 評李登輝的使命
 - 評臺灣外交部制作的
 - 兩岸服貿協議不是左
 - 兩岸服貿協議的受阻
 - 臺灣服貿風波感想幾
 - 臺灣“服貿事件”與
 - 臺灣與烏克蘭有多遠

 
 
談林毅夫用腳投票

俞力工


談林毅夫用腳投票

                                                                                    俞力工

林毅夫返鄉之事,最近已成為臺灣朝野的熱門話題。

 

  本人無意直接評論“中華民國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第1項的規定,即“投敵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是否合理。對於林毅夫當年的遊泳渡海行動,是否早已逾越了“20年的追訴期”,也無意參加意見。而是,僅想就幾個觀念範疇,探討當前的政治現況與兩岸均該思考的政策措施。

 

  首先,當前兩岸的軍事對壘,不過是1949年內戰未決狀態的延續。盡管近幾十年雙方未曾發生過軍事沖突,卻也沒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譬如簽訂和平條約),結束戰爭狀態。因此,上述軍法規定與非戰現況,便構成互相抵觸的矛盾點。國人首先該考慮的是,是否應當及早結束內戰未決狀態,以促進兩岸的和平發展與合作;而不是繼續拿著陳舊的條例,制造新的矛盾與仇恨。

 

  其次,六十多年前內戰之爆發,原因不外是國家的民主法制長期失修,致使不同利益團體無法依據法律程序達成妥協,因而被迫施用暴力手段以圖制服對方。鑒於此,軍職人員在缺少自由選擇條件下的“投敵”,可視為用腳投票的選項。壹個著眼於建立正常民主法制機制的當局,應當加強本身的合理性與正義性,使得對方的戰員受到感召,紛紛投誠;而不是對己方不滿的軍職人員進行法律追究,或繼續加諸以任何暴力、強制措施。對此類“良心犯”采取打擊報復的心態與手段,是否本身就屬於犯罪行為,便相當值得探討。言及此,我們必須詳加區分內亂與外患之別。前者大多屬意識形態問題;而後者才真正涉及賣國與叛國。

 

七十年代東西兩大陣營的對立,已惡化到核武威脅逼近同歸於盡的地步。值此關鍵時刻,西德在布蘭德總理領導下,毅然與東德當局簽訂了相當於和平條約的基本法。更加令人矚目的是,西德軍方將領隨即提出了新概念,即“德國軍方繼續協助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對華沙陣營進行嚇阻,然而壹旦嚇阻失效,即刻宣告己方軍事任務的結束”。此概念說白了,就是:為了防止無謂的犧牲與破壞,壹旦無法阻止敵方的軍事進犯,德國軍方絕不充當炮灰或讓國家陷入核子戰爭。根據同樣的“避免淪為核子戰場“思維,德國政府還壹度拒絕美國提出的“在德國部署中子彈”的要求。

 

西德政策的合理性與正義性,構成了感召東德同胞的重要條件。這種無心插柳的巨大成果,正是兩岸當局都應吸收的寶貴經驗。201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