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聖誕節前發生的美國西北航空公司航機未遂爆炸案,使美國開始了新壹輪的防恐行動。1月3日,美國運輸安全局TSA宣布,對14個“支持恐怖主義國家”和其他利害關系國家飛往美國的旅客,強制升高安檢程序的規格,包括使用高科技掃描和全身拍摸檢查。此外,TSA還下令對所有飛往美國的航空班機,根據威脅程度,強制進行隨機檢查。
曾經引起爭議的全身掃描,因為能透視衣服裏的人體,被質疑侵犯隱私權,遭到許多組織的例如美國公民自由同盟的反對。過去歐盟未批準強制使用,美國國會也曾經以侵犯隱私權為理由否定了有關提案。在英國,對兒童進行掃描違反英國的“兒童色情法”因而英國當局準許18歲以下的青少年免於這種檢查。
但是隨著反恐規格的升高,這壹切將都要成為歷史。在歐洲,荷蘭當局已經宣布,立即啟用阿姆斯特丹國際機場的全身掃描機使它成為歐洲強制掃描安檢的第壹個國家。其他歐洲國家也表示將很快跟進。美國也將在國內機場大規模地安裝全身掃描機以及實行更嚴格的安檢。
全身被拍摸,已經令人很尷尬,但是再沒有比通過全身掃描機那樣讓人有毫無隱私可言的尷尬和被冒犯的感覺了。然而侵犯隱私權還不僅僅是安檢,公民的通訊往來和攜帶電腦及電子產品,個人隱私都可能被侵犯。
1978 年,國會通過《海外情報監聽法》,規定情報機構如要在美國本土進行竊聽和搜查,必須先獲由十壹名聯邦法官組成的海外情報監察法庭批準,不經此法庭允許,國家安全局不能對國內任何“外國勢力代理人”進行竊聽。《海外情報監聽法》草擬初衷,是要防範無孔不入監視民眾,以強而有力的立法制衡未來行政機關進行竊聽。但在美國911後,2002年布什總統簽署秘密行政命令,授權國安局竊聽境內的美國國民、外國人與海外疑似恐怖分子的電話、電郵及其它通訊,行動審查權握在當時的白宮法律顧問手上。到了2008年,國會批準對《海外情報監聽法》的修改,國安部門可以對美國人的通訊來往進行大規模的和沒有針對性的監視。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指責這項法案侵犯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是壹場“災難”。
還有在機場關於電子產品的抽檢。美國在911事件發生後,美國國土安全部曾明確表示,如果誰想入境美國,那麼必須在接受海關檢查時,放棄自己享有的數據保護權和個人隱私權。在國土安全局實施的對手提電腦的抽檢中,如果不幸被抽到,就必須交出電腦,交出密碼,攜帶者只知道電腦將會遭到徹底檢查,但沒有人會被告知電腦裏的內容包括商業秘密,個人信件,照片將會被如何處理。不少美國人對此表示強烈憤怒,但是邊境檢查人員根本不為所動。當然,攜帶者可以堅持保護隱私權,但是同時就得放棄進入美國國境。
想起08年在北京觀看奧運會,有朋友抱怨奧運會的安檢措施,我說,其實真沒什麼好抱怨的,反恐時代就是這樣,北京奧運會的安檢其實很溫和,要到美國英國,那才叫嚴厲。在美國,上法院要安檢,去聽名人演講要安檢,去看壹場球賽也要安檢……反恐時代,安檢已經成為美國人生活中司空見慣的事情了。如果有防恐需要,個人必須放棄隱私權,即便是憤怒,也無可奈何,畢竟,所有的人都明白,無論什麼隱私權和個人自由,只有在生命權得到保障以後才能談到,否則,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防恐時代,人們已經越來越沒有隱私可言。911以後,恐怖分子每壹次發明新的恐怖手段,防恐措施就隨之更加嚴厲,如果說世界上沒有百分之壹百的安全措施,那麼每壹個漏洞,都可能繼續蠶食美國人的隱私權和自由。在反恐時代,美國人最為珍視的個人隱私和自由,正在壹點壹點地被侵犯,壹點壹點地在褪色。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在看不見的戰場上,恐怖分子已經在相當程度上得逞了。這大概是美國上下從總統到平民百姓都始料不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