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古老的民族與神聖不可侵犯的土地
在討論有關民族主義的種種誤區之前,應該了解壹個根本的誤解,那就是民族與領土的關系,通常認為,領土是民族所居住的區域,但事實則是,民族是為了據有領土的目的而想像出來的共同體。占有領土的野心在先,形成占有依據的民族身份在後。
因此,自古以來就存在的民族並不存在,無論是民族的歷史或者民族的存在都是近現代人想像出來的,而這想像的目的,便是據有領土主權。古人,無論中外,領土主權的依據無非有兩個,壹是神權,二是君權。近現代理性運動的發展加上民主革命的擴散,使這兩種權力都跌落塵埃,國土的占有也因此喪失了基礎。民族和民族主義便是為了給這種權力尋找替身而想像出來的。
無論是理性還是民主,都是歐洲人的發明,因此民族和民族主義都是西方文明的產物。今天中國民族主義者凡事以貼中國標簽為自豪,以為自己也跟著壹塊中國起來,殊不知中國談得越多越西化。古人講道,講天下,並不講中國。
因此,談民族或者民族主義,首先要破除的是那種人造的神聖感,擁有某千年歷史的某某民族並不曾在這個星球上存在過,任何壹個可以被稱為民族的共同體都至早是兩百年前被想像出來的。自古以來神聖不可侵犯的領土也是句自欺欺人的謊言,如果這領土是因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而領有的,那麼當王被廢除之時,領土便已不再存在,而如果這領土是做為民族產業而據有的,那麼妳據有的歷史至多不過兩百年,何談自古以來?
要想知道妳那個民族是何時被想象出來的,也就是妳那個民族的歷史到底有多久,有個很簡單的辦法,就是看看今天的民族官方語言是何時形成的,因為現代意義上的“民族”的標準之壹是擁有共同的語言,沒有這個語言,民族就還沒形成。這裏的官方語言不是古漢語、“官話”或者拉丁文那樣的“只有官方或精英才使用的語言”,而是民眾普遍能夠使用的正式語言。用這個標準來檢測,我們會發現那些耳熟能詳的“古老民族”其實比我們想象的年輕得多。比如,法國大革命建成共和國時,全國說法語的人口不到壹半。意大利1861年建國的時候,全國只有2.5%的人口說意大利語。這兩個國家的標準語言普及都是建國以後的事情。日本的統壹語言是明治維新以後才慢慢建立起來的。中國的國語運動只是在1912的“國語統壹會”上才開始成為壹件嚴肅的事情。在那次會議上。各省代表就統壹國語的讀音進行了壹個字壹個字的表決,這場每省壹票的馬拉松表決持續了三個月,共投票決定了6500個漢字的發音,結果自然是南腔北調,沒人能說,但好歹算是壹次認真的努力。也許最能說明語言——民族——土地關系的莫過於希伯來語的復興:為了奪回失去的土地,必須形成壹個共同的猶太民族,因為在這個時代,只有民族能提供占據領土的合法依據,而為了形成這個民族,就必須復活希伯來語。
因此,在這些民族裏,法蘭西民族大概最古老,但還不到160年。“大和民族”的歷史勉強可以從明治維新算起,而中華民族和猶太民族的歷史都不到壹百年,至於那個跟以色列爭奪土地的“巴勒斯坦民族”,不僅所有的民族意識都是從猶太民族主義那裏學來的,而且至今也沒能想象出壹個共同體來。在這些“民族”存在之前,存在的是文化、傳統、宗教、族群、地域,王國,等等,但從來不曾存在過現代意義上的擁有土地主權的民族。而所有這些民族的“古老歷史”,都是在這個近代想象的過程中壹起被想象進去的。這方面最典型的是南美諸國,當那些西班牙殖民者的後裔建起國家民族後,原來被征服的印第安人的歷史被想象成了以征服者為主體的新國家民族的歷史。
二、到我為止的民族主義
由於民族和民族主義的根本目的在於占有土地和建立國家,因此民族主義的理想世界便是馬誌尼所說的“民族即國家,壹個民族壹個國家。”
這種理想的錯誤在於它顛倒了民族和國家的基本關系。馬誌尼以為民族在先,國家在後,現實則是如我們上文所顯示的,先有國家,民族則是在國家的領土範圍內想象出來的。至於這國土的範圍,現代大多數國家基本上是以當年殖民統治的疆域劃分的,比如非洲和中東諸國;還有壹些是舊帝國的遺產,比如,中國、英國,等等。正是由於這種基本錯誤的存在,民族主義的理想世界不僅永遠無法實現,而且給這個世界帶來無窮無盡的煩惱。
面對這種困境,人們基本上只有兩個選擇:第壹,妳可以成為壹個極端民族主義者,沒完沒了地發動民族戰爭,試圖給每個自己想象出來的民族建立壹個國家。結果妳發現新的民族不斷從已經建成的民族國家裏湧現出來,戰爭無休無止,流血無邊無際。第二,妳可以跟現實妥協,認為民族主義的理想世界代價太大,我們不妨隨遇而安。這樣做的代價是妳承認“民族不分大小,壹律平等”是句謊言,各民族間天生不平等——有的民族有占有土地和國家的權利,另外壹些民族則沒有;有的民族有把別人想象進自己的共同體的權利,另外壹些民族則只有被人想象的份兒。
無論妳做哪種選擇,妳都逃不出壹個最基本的民族主義陷阱:究竟哪些民族有權利擁有自己的國家和土地,人類從來也沒有過壹個真正的標準!我們永遠無法回答諸如為什麼巴勒斯坦人有權建立自己的國家,而庫爾德人就得接受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的壓迫這樣的問題。
這個標準的虛無本身是把雙刃劍。對於爭取獨立的民族來說,沒有標準意味著人人都有權利要求獨立;而對於反對分裂的民族來說,沒有標準意味著那些分離運動沒有道義基礎。
到我為止的民族主義者們的錯誤在於把這把雙刃劍看成單刃劍,以為我既然已經是壹個民族,就不會再分出其它民族去。殊不知主民族概念之下往往都或隱或顯地存在著大大小小的次民族概念。由於沒有標準,任何壹個次民族都有可能在時機成熟時要求分裂。
印度的聖雄甘地是個典型的“到我為止”的民族主義失誤者。當英國人警告他印度的民族主義運動將導致印度教徒與伊斯蘭教徒之間不可調和的矛盾時,他老人家傲慢地回答說:“那是我們印度人的問題,而不是妳們英國人的問題”。他老人家只註意到英國人和“我們印度人”之間的矛盾,從來沒想過穆斯林是不是也願意被稱為“我們印度人”。結果,正當甘地功成名就,準備建國之機,獨立運動中的老戰友真納卻在背後捅了他壹刀,策動穆斯林們開展次民族主義運動,並成功地從印度分裂出來,成立了巴基斯坦。當然,民族主義的發展從來都是“螳螂捕黃雀,蟬在後”,幾十年後,巴基斯坦自己也沒能逃脫孟加拉次民族主義運動的打擊而壹分為二。
印度的例子在很大程度說明了到我為止的民族主義失誤的危害。次民族主義的發展往往跟主民族主義的發展而形成的刺激有關系。壹方面,主民族主義的發展會向次民族宣傳民族主義觀念,引發次民族主義的成長;另壹方面,主民族主義的過度發展往往會讓那些次民族感到自身的身份和認同受到威脅,從而引起次民族主義的反彈。甘地的錯誤在於印度民族主義過度強調以印度教為主體的民族認同,導致穆斯林們認為自己的文化身份受到威脅,因而發展了自己的民族主義。
到我為止的純粹民族是不存在的,無論哪個民族其實都有被分裂的可能。因此,對於已經開疆立土、建成了民族國家的國家來說,明智的選擇是壓制和放棄民族主義的理念。不僅對次民族主義如此,對主民族主義也壹樣。壹方面,國家主權已經形成,不需要民族主義來提供合法性。另壹方面則是為防止次民族主義受到刺激而發展。如果做不到這壹點,那麼次民族主義的興起是早晚的事情。
三、經濟發展能消滅民族主義
愛爾蘭著名詩人葉芝曾經寫過壹首僅兩行的短詩——《帕內爾》:
帕內爾走了下來,對壹個歡呼的人說: "愛爾蘭將有她的自由,而妳仍然敲石頭。"
帕內爾(Charles Stewart Parnell,1846-1891),愛爾蘭獨立運動政治思想家。我們可以想象這是他所進行的的壹場要求獨立的公共演講,人們為他的自由獨立理念而激動不已,他卻跑下來給壹個石匠潑了壹盆冷水。
這兩句詩其實恰好概括了自由的兩個基本內涵:自主與可選性。自主是壹個人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的權利,也就是康德的自律(順便說壹句,康德的自律本來是“我自己給自己制定法則,不要他人制定法則來約束我”,跑到中文裏卻成了“自覺遵守他人給我制定的法則”,非洲的雄獅跑到中國就成了看門狗,此又壹例證)。可選性指的是壹個人可以選擇的範圍和項目的多少。愛爾蘭獨立使石匠有了自主的自由,卻不能保證他有可選項的自由,他仍然除了砸石頭為生以外別無選擇。帕內爾的總結很精辟,他的嘲笑卻毫無道理。自由的兩個部分本來就是各自獨立的,從來也沒有壹個部分的獲得會招來另壹個部分這樣壹種關系。
明白了這壹點,就可以明白發展經濟跟消滅民族主義沒任何關系。因為發展經濟只能滿足可選性的自由,而民族主義、民族獨立則屬於自主的自由,不可能因為可選性的滿足而得到滿足。恰恰相反,經濟的發展往往會促成當地中產階級下層勢力的壯大,而這個階層恰恰是民族主義的主力,因此,特別是在貧困或不發達地區,民族主義的發展往往跟經濟發展成正比。
1967年,當以色列占領加沙地帶時,巴勒斯坦人的人均可望壽命不過40來歲,2005年,當以色列撤出加沙地帶時,巴勒斯坦人的平均可望壽命是72歲。換句話說,如今那些巴勒斯坦恐怖分子裏的相當壹部分是因為以色列占領改善了當地醫療條件才成長到當肉彈、扔火箭彈的年齡的,以色列的占領導致了當地經濟的發展(國民生產總值翻了壹番還多,有些年份的速度甚至超過以色列本土),以色列向這些地區引進的醫療體系以及允許當地人到以色列的醫院接受高水平治療的措施極大地改善了當地人的健康狀況,然而這壹切正好被巴勒斯坦人用來搞民族獨立,這是經濟發展與民族主義關系背道而馳的壹個典型例子,特別是關於醫院的問題,巴勒斯坦傷病員在關口受到檢查而耽誤成了巴勒斯坦人進行血淚控訴的主要內容之壹,根本不提如果沒有占領,巴勒斯坦人本來也就無權在以色列的醫院看病。
對經濟發展與民族主義關系的錯誤理解往往使人們對形勢作出完全錯誤的判斷,進而導致采取錯誤的措施。比如,看見民族主義運動發展就宣稱當地人的經濟生活壹定水深火熱,或者譴責主民族沒有照顧次民族的經濟利益。新疆七五事件之後,有人撰文宣稱中國跟以色列犯了同樣的錯誤:向民族地區移民而破壞了當地人的經濟利益。這位作者全然不顧的壹個基本事實是:發達地區的經濟移民通常都會給落後地區的經濟發展帶來好處而不是壞處,民族地區的經濟也絕對不是不移民就會富有那麼簡單。以色列撤出加沙之前,壹個在定居點工作的巴勒斯坦泥水匠壹天能賺壹百多美元,定居點拆除後,這些泥水匠連以前的零頭都掙不到。去年西藏事件後,《國際先驅論壇報》曾采訪過青海地區的兩個藏民,那兩個人倒是老老實實承認漢人建立的工廠給當地人帶來了工作機會,他們不滿的是“所有的技術和管理崗位”都被漢人占據。這個例子再次表明民族主義問題上可選性跟自主之間的不平衡的關系。
如果政策制定者出現這方面的認識失誤,那麼後果將是災難性的。壹種只註意次民族地區經濟發展而不考慮從根本上解決其自主要求的政策最終將助長而不是消滅次民族的分裂傾向。
四、價值至上的民族主義
看過新疆七五事件錄像的人都會為暴徒的殘忍而大驚失色。他們不明白那些看起來無辜善良的婦女兒童怎麼會突然之間變成禽獸不如的兇犯,殘忍地毆打屠殺那些手無寸鐵的漢族民眾。我的壹個朋友評價說:“他們看起來殺人殺得那麼高興,做人的良心哪裏去了?”我的看法是:這良心被民族主義吃了。
由於民族主義事實上是“神權”或“王權”的替代品,因此它跟這兩種權力壹樣,都被人為地賦予了“神聖”、“天然”、“自古以來”等壹系列聖潔的光圈。這光圈是如此地耀眼,以至於人類所遵循的其它道德準則往往由此黯然失色。頂著“民族主義”的名義就可以無惡不作,這是不少民族主義者的共識。因為在他們看來,沒有什麼價值高於民族這個價值,民族主義價值至上,因此只要是民族主義的,就沒有什麼是不能做的。所以我們可以堂而皇之叫囂“東京大屠殺”、“把西安以東變成焦土”,等等,而不必讓自己承受良心的折磨。
兩年前某先生曾撰文批判我在以巴問題上的立場,後來他在我博客裏的跟帖中說哈馬斯不能被稱為恐怖組織,因為哈馬斯是在反抗占領。換句話說,如果妳用炸彈去炸死壹群手無寸鐵的婦女兒童,那麼妳是罪犯;但如果妳的動機是民族主義的,那麼妳就不能被稱為罪犯。這是民族主義價值至上的壹個典型例子。這個例子裏的謬誤比較顯著,但現實中也存在著許多比較隱晦的例子。比如新疆七五事件期間我壹直追蹤《國際先驅論壇報》的報道。總的來說,這些報道還算中立,傾向性不很明顯。不過細看還是有些問題,比如維族人打漢人,報道中只說他們是維族人,到了漢族人上街的時候,就被稱為漢族暴徒。這種稱謂上的歧視同樣是因為民族主義至上的觀念在作怪,維族人的行為被看作是民族主義的,因此他們是人;漢族人的行為不是民族主義的,所以被稱為暴徒。這跟以色列被炸死的平民被稱以色列人,而巴勒斯坦死者則被稱為“平民”是同壹個道理。總之,到了妳跟民族主義者發生爭執的時候,妳總是沒理,誰讓妳不是民族主義者?如果兩個都是民族主義者,那麼理就轉到次民族那壹邊,因為民族主義的原則是小魚吃大魚。大就沒理,誰讓妳大?
價值至上使得民族主義跟當年的“神權”、“王權”壹樣,血腥而充滿暴力。民族主義在這個世界上犯下的罪惡絕對不比它的兩個前任少。只是因為我們還生活在民族主義時代,所以這些罪惡往往不但不受譴責,反而受人同情。
五、結束語:關於反分裂與反民族主義
要消滅壹個民族的獨立傾向,首先要明白建立民族國家的三個前提條件。這三個條件是:
第壹、擁有對領土的想象,認定某片土地是本民族自古已然的領土。 第二、擁有壹個以共同語言為基礎的獨特文化。 第三、擁有壹支武裝力量,強大到足以讓外敵望而卻步,讓內部的次民族不敢分裂的程度。
因此,要消滅該民族的獨立願望,妳必須解除這三個條件,具體的做法是:
第壹、切斷該民族與土地的固定聯系。可以通過鼓勵自由遷移而打破民族區域界限,對於不願意遷移的可以給他們留下小塊的不成規模的自治領地。 第二、推廣主民族的語言與文化,而將次民族的語言文化“標本化”,使這種語言和文化的使用和流行被限定在特定的狹小區域和範圍之內。或者幹脆讓這種文化流行開來,使之成為壹種與土地和特定人群無關的亞文化。 第三、消滅次民族的武裝力量,並且適時使用武力,使次民族明白獨立意味著沒有希望的流血。
只有這樣,次民族的獨立意誌才有可能消失。聽起來很殘酷,然而民族主義就是這樣慘無人道!不僅主民族的民族主義如此,次民族的民族主義也壹樣好不到哪裏去。在民族主義問題上,弱小從來就不代表道義!
因此,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也許在與反民族主義。壹個沒有民族和民族主義的世界也許將是壹個比今天美好的世界,正如泰戈爾所說:“我們不屬於世界上的任何民族……我們依然滿懷希望,當權力對於它占據的寶座感到羞愧,準備讓位於愛的時候,當黎明沿著人性的大道為洗凈民族的血腥足跡而來到的時候,我們將被召喚帶著我們自己的水罐,盛滿聖水——信仰之水,將人類歷史清洗幹凈。”
然而民族的替代品會比民族好壹點嗎?人類下壹次會變得聰明壹點嗎?我們至多也只能是如此希望吧!
張平 2009年10月24日 於特拉維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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