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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思想是這樣被犧牲的

謝盛友


 

個人思想是這樣被犧牲的

 


作者:謝盛友


秦暉:中國文化中實際上培養人們有壹種虛偽,就是何家棟先生提到的,叫“為惡”,有壹種制度迫使人作惡。制度的長處恰恰就在於,它可以依靠壹種權力制約,依靠壹種保障民權的措施,使得很多哪怕內心不那麼高尚的人也不能做不高尚的事,而只能做高尚的事。如果說這是偽善,那麼這是社會非常可貴的壹種機制。而且這種偽善和真善之間也沒有截然的界限。道理很簡單,如果壹個環境,使內心比較邪惡的人也不能不偽善,而且必須壹直偽善下去,他壹作惡馬上就被人抓住,久而久之這個偽善成為壹種習慣,也就成了真善了。

秦暉自己是“偽善”還是“真善”,他自己沒有說,但是,他忘記告訴我們,制度背後是思想,制度是人靠人的思想來制定的。

我們可以談談亨裏克•易蔔生(Henrik Ibsen1,828—1906)的個人主義。 近代學者陳序經有壹個基本的判斷:個人主義是西方文化的主力。

古希臘的個人主義是個人是萬事萬物的尺度。他們對於個人的地位,極力提高,而使個人能夠在文化上有所貢獻。到了蘇格拉底把哲學家的個人是萬事萬物的尺度,改為人類全體為萬事萬物的尺度,照柏拉圖的意見,社會國家及文化的發生,是因為人類天然的需要,而且社會國家的發生,是先於個人。所以惟有在社會國家裏,才能有個人存在的余地。
羅馬時代的初年,每壹個人都有每壹個人的主權。但是羅馬逐漸地成為帝國,隨著帝皇的權力的逐日增加,個人的自由也逐漸喪失。到了中世紀的時代,個性已經沒有辦法再去發展。壹切的權威,都是在上帝手裏。壹切的文化,如政府、法律等,都是上帝的創造品。上帝不但是萬能,而且是萬有。在中世紀的人們,不論是教父還是帝王,沒有誰不承認這個上帝的存在,沒有誰不遵守上帝的命令。但是,上帝終究是超乎這世界的,他並不親身地降世來治理壹切,他也不親口地發出命令。

我們誰也不知道《聖經》出自何人之手,但知道其出版發行者的名字:古騰堡。約翰內斯•古騰堡(Johannes Gensfleisch zur Laden zum Gutenberg,1400/1468,又譯作“谷登堡”、“古登堡”、“古滕貝格”)。沒錯,此前中國人活字印刷已用了幾百年,但古騰堡是第壹個將字印成書籍出版,而不是絲帛書。這項創新使範圍更廣的人能夠接觸到知識,從而催生了“啟蒙時代”。書籍印刷術的影響,尤其是聖經的大量印刷傳播,打破了教會教士及貴族壟斷智識界,從而使書冊文字流傳於民間,其結果是思想上得以解放,而擺脫了教會和貴族的統治思想。

從歐洲的歷史來看,中世紀與希臘時代的文化,所以停滯而不發展,都是因個性受了壓迫,而沒有發展的可能。
個人優先於團體(社會),比如社會的有機體的學說,以及所謂的集團主義,都是看重了社會,而輕視了個人。有些唯心論者,如柏拉圖以至亞裏士多德,以為團體或社會,不只是比個人為重要,而且在生長上,是比個人為先,使個人簡直成為發展社會的壹種工具,而達到社會發展的目的。質言之,社會是目的,個人是達到這種目的的手段。近代的社會學者,如塗爾幹,以為社會不只是先於(prior)個人,而且超於(Exterior)個人。

但是,我們承認個人是不能脫離社會而獨立生存的。然而我們也必須指出,沒有個人,也不會有社會。因為社會是由個人所組織而成的。而且,個人主義,絕不是自私主義,也不是自利主義,這種個人是社會化的個人,文而化之的個人。這種個人,不只是與社會處於相反的地位,而是與之有相因相成的關系。

從契約看個人主義。有各種各樣的契約論。但在個人主義思想史上,約翰•洛克(John Locke,1632 ~1704)的契約論最值得重視。洛克認為在自然境中,人人都是平等的,而管理群眾的是自然法,而執行自然法的是個人自己。什麼是自然法呢?自然法就是人們互相尊重其自然權利的理性。洛克認為最重要的自然權利有三:壹為生命,保存生命為人壹切行為最重要的目的。二是自由,在自然法中,人人都是自由之權,不受他人限制。三為財產,財產為維持生命必需之物,為人生所不可缺。
每個人的智慧不壹樣,執行自然法的方法不壹樣,這樣就比較容易生混亂,因此,人類就建立契約,共建政治社會。但是,有幾點要註意,壹,洛克認為,在人們建立契約時,僅僅將執行自然法這壹種權利交給社會。二,洛克是將此種權利交給社會全體,而不是壹人或壹個團體。政治中的壹人或壹團體之人,是社會成立後由社會共同決定的事情,因此,建立社會與建立政府是兩件不同的事情。三,在社會成立之後,少數雖有服從多數的義務,但在立約的時候,必須得到人人的同意,不能以多數強其服從。

洛克是第壹個系統闡述憲政民主政治以及提倡人的“自然權利”的人,他主張要捍衛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權。他的政治理念也深遠地影響了美國、法國、英國以及其他的西方國家。

個人主義首先是壹種保障主義。從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系看,個人主義認為個體比社會更具有優先性,從洛克的契約論來看,我們可以看出社會又是優先於政府的,政府存在的目的在於保障個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由此,我們可以說,任何團體的存在不必須以不侵犯個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這些最為基本的權利為前提。政府必須是保障主義的,憲法必須是保障主義的。

嚴復在翻譯約翰•密爾的《論自由》的時候,就是以《群己權界論》來命名,每壹個個體、每壹個團體的權力都有壹定的界限,如果越過了這個界限,侵犯了他人的自由,則自己的權利也得不到保障了。
易蔔生說:“妳要想有益於社會,最好的法子莫如把妳自己這塊材料鑄造成器。” 

另壹個層面是精神上的自由,即積極的自由。

我們思考壹下,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為什麼個人主義形成了集體主義,雖然有壹些零星的個人主義思想因素。總體來說,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主張尊重和發展個性的學說在中國太過薄弱了。

胡適的自由思想由個人主義、思想自由、好政府主義和容忍這四個主要因素構成。個人主義是其基礎和核心。

胡適回憶:我們當日介紹易蔔生(Ibsen)的著作,也正是因為易蔔生的思想最可以代表那種“健全的個人主義”。這種思想有兩個中心見解:第壹是充分發展個人的才能,就是易蔔生說的:“妳要想有益於社會,最好的法子莫如把妳自己這塊材料鑄造成器。”第二是要造成自由獨立的人格,像易蔔生的“國民公敵”戲劇裏的斯鐸曼醫生那樣“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

李敖:因為信仰“健全的個人主義”的人們深信:“壹個新社會、新國家,總是壹些愛自由愛真理的人造成的,絕不是壹班奴才造成的。”而這種“健全的個人主義”,在十多年後,已由胡適印證為不是別的,其實就是自由主義(Liberalism)。不幸的是,五四運動以後的“吾黨”,卻丟開了“健全的個人主義”,而走上集體主義的路子。國民黨也好、共產黨也罷,他們都“以俄為師”,輸入了蘇聯式的黨組織與黨紀律,而這種老毛子的玩藝兒,卻含有窒息思想解放的可怕禍害。

胡適回憶:蘇俄輸入的鐵紀律含有絕大的“不容忍”(Intoleration) 的態度、不容許異己的思想,這種態度是和我們在五四前後提倡的自由主義很相反的。

李敖:由此可見,不論是右派的國民黨、還是左派的共產黨,他們左右逢源的、“吾黨所宗”的,其實非布爾什維克即法西斯,他們都走上集體主義的路子。而這種路子,對個人解放與思想解放的新文化運動說來,卻是令人痛苦的歧途。

李敖:談五四:五四運動以打倒帝國主義始,以被帝國主義打倒而終。

(以下文字 純屬忽悠)

我們過去大家都穿統壹色的深藍衣服的時候,我們統壹喊壹個口號,我們同讀壹本書,同唱壹首歌,同寫壹篇文章,同壹種表達。
我們現在大家都穿彩色衣服了,還有西裝、唐裝、旗袍,等等等等,為什麼我們還是同壹種表達?
……
美聯社記者:實話實說,我昨天聽達賴喇嘛的演講時,我睡著了。他耍我們,他簡直是壹個小醜英雄。
我:實話實說,我昨天聽達賴喇嘛的演講時,我也睡著了。我不解,為什麼他在德國這麼受歡迎?
美聯社記者:我也不解。
……
國內博世公司在這裏參加培訓,他們都是25至35歲的精英,項目領導人。
德國老工人:中國有達賴喇嘛,好!厲害!敬佩!
精英:呸!達賴喇嘛。他是壞人呀,妳們還敬佩?!
……
另壹個星期壹上班。
精英:我們昨天星期日散步,看到很多西藏“國旗”,德國人為什麼這樣?
我:為什麼不能這樣?
精英:反正不能這樣!
……
我:明天國內要來另壹個團了,也是妳們公司的。
精英:謝老師,您不要理睬他們,他們很壞。
我:為什麼?
精英:他們是管我們的,反正他們很壞。

(忽悠文字 完)

寫了這些對話,我想到我的教授的教授。伊麗莎白•諾艾爾-諾依曼(Elisabeth Noelle-Neumann,1916年12月19日-)是德國著名的傳播學專家、政治學家,她提出沈默螺旋理論(The Spiral of Silence)。沈默螺旋理論指出,如果壹個人感覺到他的意見是少數時,他比較不會表達出來,因為害怕被多數的壹方報復或孤立。
壹個具體的人,如果他處於“少數人”的位置上,壹般不願公開表達自己的觀點,因為他怕暴露自己的“無知”,怕被人家攻擊,因為按人類慣例,往往是多數代表正確。處在“少數人”的他,為了不冒犯多數,而被批評和孤立,在公開場合他往往采取“沈默”的態度。然而,若每個具體的人都象他這樣想,都保持沈默,那麼,“沈默”就在這些自認為是“少數人”中“螺旋”,這樣循環往復的結果是,錯誤地認為“少數”(實際上是多數)的人都三緘其口,而真正的“少數”被襯托為“多數”,這個“多數”實際上是壹個名副其實的少數。

由於我們只能直接觀察整個公眾群體中的壹小部分(經常是通過主導媒體),媒體就在決定什麼是社會主流意見中占據重要地位。隨著主流意見在主導媒體上占據了與其相稱的比例,持少數意見的人表達自己觀點的可能性逐漸降低。相反地,如果壹個人感到自己的立場正在為公眾所接受,他就會變得更加勇於表達自己。
沈默螺旋理論假設人們總是在判斷什麼是公眾的觀點,而且他們經常通過主導媒體來判斷。理論同時假設我們有壹種與生俱來的對被孤立的恐懼,而且我們知道什麼觀點可以導致我們被主流群體孤立。這壹理論也解釋了為什麼社會上還總有那樣的敢於提出不同意見的少數群體,因為社會上總還是有壹些人對被孤立沒有那麼強烈的恐懼,這些人可以被成為社會觀點的挑戰者。沈默螺旋理論進壹步提出少數派是社會進步的必要條件,而服從的多數派則是社會穩定的必要條件。

我個人的思想已經被犧牲了,我先睡覺去,明天再說。

 

寫於2008年6月26日, 德國班貝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