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結婚時,雖然沒有瀟灑到不擺喜酒的地步,結婚照卻是沒有拍的。其實擺喜酒也是我貪便宜才擺的,說穿了結婚也是貪便宜才結的。
餐館老板安迪,在聖誕節前兩個星期,不懷好意地看著我們幾個單身女孩,好象我們壹個都嫁不出去似的:"妳們中間如果有人能在聖誕節之前結婚,我給妳們打六折。"
我最大的毛病就是貪便宜,看見商店裏有大減價是絕對舍不得放棄的。因此家裏堆滿了清倉大減價時買回的衣服和皮鞋。大部分的垃圾衣服買回來後都不喜歡,從來也不穿壹次。皮鞋就更不用說了,幾乎沒有壹雙合腳的,到現在還有壹箱子在地下室放著呢。
現在看到小氣鬼安迪居然可以破天荒打六折,大家都當壹句玩笑話,因為幾個女孩中間,只有二十歲的小韋剛交了壹個男朋友。其他人確實是連男朋友的影子都沒有。況且小韋正在和男朋友吵得不可開交,就等於沒有男朋友。
我是中間年齡最大的壹個,應該過了婚嫁年齡。安迪開玩笑時我總是他的開刀對象,安排了幾波相親的人馬不說,有壹次還賊兮兮地問:"妳是不是三十二了?"我氣得翻他壹個白眼:"謝謝,我還沒有那麼老。"他哈哈壹樂:"我說的是胸圍。"我氣得半死,大罵流氓。
回家盤算了壹下,打六折,確實滿劃算的。要是沒有打折,即使真的結婚我也不會擺酒席的。從小包裏翻出通訊錄,連安迪帶來相親的人在內,確實有十個約會呢。把這十個人的名字寫在紙上排排隊,不知道怎麼排。抽簽,抽出來的都是癩子。有個秘密沒有人知道,算命瞎子說,在我壹月份過生日前如果還嫁不出去得話,這輩子就真的嫁不出去了。
煩惱萬分,去卡拉OK喝酒吧。我壹沾酒就醉,醉得暈頭轉向地回家,已經半夜兩點。鬼使神差打了個電話給五年前的男朋友,居然還沒有搬家,也沒有睡覺。這個人五年前不肯娶我,讓我沮喪萬分,從此信心盡失,變成老姑娘壹名。
我說:我要結婚了,看在老關系的份上,通知妳壹聲。
他問:妳要跟誰結婚?
我很老實:現在還不知道,不過下星期有十個約會,晚餐排不過來,都排到午餐去了,總能挑到壹個吧。
他沈吟半響。
我說:今天在卡拉OK學了壹首歌,唱給妳聽吧。
那首歌是"妳知道我等在妳嗎?",曾經很流行,歌詞大意是:莫名我就喜歡妳,深深地愛上妳,沒有理由也沒有原因。莫名我就喜歡妳,深深地愛上妳,從見到妳的那壹天起。妳知道我在等妳嗎?……被我油腔滑調地唱出來:妳知道我在等妳的媽媽嗎?只因為妳的爸爸不在家。
他大概看我五年沒人管教,墮落成壹個小流氓,這樣下去還不知道要鬧出什麼事來,心壹橫:"妳既然要嫁人,不如嫁給我吧。"
我醉醺醺地說:真的?好吧,反正是有個人嫁就好,我本來想挑那個中醫的,但我又不認識他,他家裏來了二十幾個人圍觀我,嚇也嚇死了,算了,嫁給那些不認識的,還不如便宜妳。
第二天壹早他打電話來:"Is your offer still good?"(妳講的話還算數嗎?)
我說:"What offer?"(什麼話?)
他說:"關於妳跟我結婚的話。"
我說:"我有說過嗎?"
他說:"妳喝醉了,不記得了。"
我說:"真的呀?既然說過,我這人壹向君子壹言,駟馬壹鞭,喝醉酒說得話也算數的。"
關於在哪裏結婚,有壹點小小的爭執,他讓我搬到波士頓去結婚,我說萬壹我辛辛苦苦搬過去了妳不結怎麼辦。所以我堅持他來達拉斯結婚後再搬家。
於是他買了壹只四十塊錢的小皮箱,裏面裝著壹個SONY隨身CD機,穿著五年前買的皮夾克,來到了達拉斯。我因為臉上正在長青春美麗豆,臨去機場前慌慌張張去店裏買了壹只遮臉的帽子,可惜買得太急沒有減價,花掉我四十塊錢。下飛機回家,他先拿出三百九十九塊九毛九買來的寶貝CD機讓我聽了壹下。我聽了後臉色大變,二話不說,趕緊把我剛剛因為減價四十九塊九毛九買來的壹整套音響裝箱搬回去退掉,總算把帽子錢賺回來了。
這回輪到我去問安迪了:"聖誕節前的喜酒還打六折嗎?"
他說:"當然了。"
我說:"那好,我定兩桌。"
他說:"誰的喜酒,妳親戚的可不能打折。"
我說:"當然是我的了。"
他說:"我要看到結婚證才行,妳親戚朋友那麼多,個個都是花天酒地之徒,為了貪吃搞假結婚可不行。"
我把結婚證壹亮:"這不是嗎。"
他大跌眼鏡。不過安迪小氣歸小氣,講話還是算話的,他親自下櫥。這兩桌酒席,用我那吃遍全球的堂嫂的話來說:"實在太好了。"因為酒席太好,菜壹上桌就被壹搶而空,新郎倌害羞,不好意思去搶,洞房之夜跟我說的第壹句話是:"我沒吃飽,能不能先下碗面給我吃。"
結婚後時間好象凝固壹般,不知不覺七年就過去了。
這七年內雖說我那些留在達拉斯的小兄弟小姐妹們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象什麼工資升到天價,開上保士捷跑車,買房子,賣房子,結婚,離婚,回國娶老婆,娶來後性格不和打離婚,交男朋友,吹男朋友,發誓當老姑娘等,我除了添了兩個女兒外,沒有任何變化。七年沒大出門,容顏未改,身材不變。我先生看著我在家裏越捂越白,偶爾出壹次門,被人當作二十多歲,剛剛走出校門的未婚姑娘,比七年前長青春美麗豆時還能招點蜂,惹點蝶,他開始緊張起來:不好,七年之癢。又沒有拍結婚照,跑了都沒法去懸賞。
於是他計劃去補拍結婚照,他的理論是,我這人最愛惜東西,勝過愛惜人,如果花壹千五百塊錢去拍壹張結婚照,我壹定舍不得撕掉的。
正好感恩節拍結婚照減價,我們壹家四口,驅車前往紐約,吃喝玩到傍晚,才跟幹女兒幹女婿壹起踱入壹家照相館。
照相館壹看有兩對人,熱情萬分,幹女兒更是乘機說:"妳先給他們拍,拍得好的話我們也來拍。"
攝影師看了壹眼我的兩個小孩,問:"妳們想怎麼拍?"
我說:"隨隨便便拍,快壹點,不要讓我女兒女婿等太久,年輕人沒有耐心。"
他說:"如果妳是給移民局看得話,可不能隨隨便便拍,他們有規定的。"
我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是我老公要看,他又不在移民局工作,為什麼要拿到移民局去呢?
還是我幹女兒反應快:"妳別胡說,他們不是搞假結婚的。"
我壹聽,明白了:"對對對,我們不是來拍假結婚的照的,我們是來拍假的結婚照。"
不知道他有沒有聽懂我的繞口令,整個攝影過程中他姑娘長姑娘短地叫我,新郎倌長新郎倌短地叫我老公,搞得象真的拍結婚照似的。我更是給他逗得笑彎了腰,壹度無法將拍照繼續進行下去。這樣拍出來的照片除了壹張還可以看看,其他的都有毛病。兩張閉眼睛的,壹張捂肚子的,壹張狐貍精式的,壹張跑步姿勢的。因為我曾經是短跑運動員,數那張跑步姿勢的最好看。
拍完後已是精疲力盡,我先生說:"真好玩,象免費脫口秀似的,以後每年要來拍壹次。
柳蟬
2/24/99 12:08pm 壹稿
3/09/99 10:52am 二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