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維專稿:中國死刑制度再度引發關註
全國人大本次會議接近尾聲,大陸立法與司法當局開始重新檢討中國的死刑制度,從而將這壹長期受到爭議的敏感問題再次提到桌面,在中國國內外都引起了極大的反響。從上個星期天開始,西方主要媒體的有關報道和評論非常活躍。
死人變活 引出中國司法制度痼疾
據美聯社記者2007年3月12日發自北京的報道,上個星期天晚些時候,中國當局表示將減少死刑判決。在相關報道中,許多西方媒體都提到大陸曾經出現的壹則案例。
2005年,壹名據信在1980年代“被謀殺了的”河南籍婦女突然再現,而被定罪為此案“殺人犯”的壹名男子早在16年前就已經遭到處決;警方和司法當局卻堅稱“‘罪犯’當時承認了‘其殺人的犯罪事實’”。
據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和印度時報(The India Times)3月13日報道,中國司法當局和警方對嫌犯的逼供早已成為眾所周知的實事。此次人大和政協期間,許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都就此問題和與之緊密相關的死刑制度、死刑復審制度以及其他問題進行了討論,據稱某些提案引起了北京立法當局的高度重視。
司法當局聯合新聞發布 引人矚目
此次關於有限改革中國死刑制度的新聞發布會,引起了中外記者的極大興趣。
另據英國每日電訊報(The Daily Telegraph)和CNN3月13日報道,記者會由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和國家安全部聯合舉行。這四個在中國大陸權力顯著的司法和保安機構共同譴責了地方當局對嫌犯或犯人進行遊街示眾的做法,並指出應嚴格禁止逼供和虐待囚徒的行為。
關於死刑判決,上述四個司法保安機構的聯合新聞發布會說,“中國目前還不能廢除死刑,但將逐步減少死刑的數量”;“在可殺可不殺的情況下,則不判死刑,這壹點沒有例外”。
大陸死刑改革 雖然有限但仍受歡迎
盡管大陸對其死刑制度僅僅做出了某種有限改革的姿態,卻仍然值得歡迎。因為此事的確事關重大----無論是對海內海外。
其實,並非只有西方人權團體、政治家和媒體才嚴重關註中國的死刑制度和與死刑實踐相關的問題。就是在中國大陸內部,壹些人特別是法律專家早就對這壹死刑制度提出過十分尖銳的質疑和挑戰。北京大學法律教授賀衛方(He Wei-fang)就是這批專家中的壹位,他於2006年所做的壹次公開講演“九大問題拷問中國死刑制度”,披露了大量的“冤假錯”死刑案,其對中國死刑制度的全盤否定迅速引起各界人士的密集關註。
曾在哈佛法學院做研究工作的賀認為,“死刑本身就是壹部野蠻的刑罰”;“中國死刑問題現在已經成為壹個非常國際化的問題”。他還說,“全國揭露了的死刑誤判狀況只是冰山壹角。無辜者被殺掉的不知有多少,許多完全無辜的人還在牢裏蹲著。所以來自人民的聲音和來自法學界的聲音越來越強烈,要求收回死刑復核權。果然,大陸政府2005年宣布死刑復核權全部上收到最高人民法院。”
2007年2月1日,由世界反對死刑聯盟(World Coalition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WCADP)發起的第三屆世界廢除死刑大會在巴黎召開,其主題之壹是“如何在零八奧運之前進壹步推動中國在廢除死刑問題上作出努力”。
於是,在死刑問題上,大陸當局正處在國內外雙重壓力之中。看來中國政府的確需要極其認真地研究死刑問題----而且這壹次決不應再有含糊與拖延。
對外逃貪官承諾不殺 是故作姿態還是改革先兆?
在大陸,殺人、強奸和毒品走私是死罪;但同時另壹些不帶有暴力的罪行,如嚴重偷稅漏稅和腐敗,也有可能被判處死刑。這與西方國家的法理觀念與司法實踐相距甚遠,相信不會在短期內得到徹底改變。
然而從去年開始,中國政府卻壹再宣布不會判處逃亡加拿大的大陸嫌犯賴昌興和被關押在大陸的“恐怖分子”、具有加拿大和中國雙重國籍身份的胡塞因坎·塞利爾(Huseyincan Celil)極刑;而依照常規,他們是完全有可能被處死的。 鑒於中國與美國和加拿大之間沒有引渡條約,藏匿在北美的外逃貪官通常都需要壹個漫長的過程才可能被遣返回大陸受審。引渡條約之所以無法簽訂,主要原因之壹是由於中國死刑制度和死罪量刑的公正性不被美加相信。
中國政府似應在其死刑制度的改革過程中綜合考慮到這壹因素,統壹立法而不再逐壹保證或私下承諾對外逃嫌犯“不判死刑”----因為那樣做不但喪失大國風度而且更加暴露出司法不獨立。在既符合中國國情又順應世界潮流的死刑制度基礎之上,中國當局就有極大的外交發言權,對外逃貪官藏匿國家要求遣返嫌犯,而這對中國重塑形象以及降低腐敗度又都有巨大的好處。
積重難返 中國死刑改革步履艱難
中國長期是全世界死刑判決最多的國家。據大赦國際的統計數據,大陸在2005年的死刑判決大約占全世界死刑判決總數的80-90%。而另壹些人權團體則認為,中國死刑判決的實際案例遠遠超過官方公布的數字。壹個設在倫敦的特赦組織說,大陸每年都有上萬人被處以極刑,不少西方人權團體聲稱中國政府當局蓄意掩蓋死刑判決的真實人數。
此外,反死刑運動者認為,“死刑不是正義。死刑嚴重違反了人類價值與尊嚴的基礎;沒有任何研究證明,死刑能夠比其他刑罰更有效地抑制罪惡的發生。”“死刑是在滋長暴力文化,並且經常被濫用來處決無辜人士與異議分子”。這些觀念即便是在西方國家(例如美國的壹些州)都不可能得到百分之百的贊成,當然更難獲取北京當局的認同。
西方國家還懷疑中國司法當局的審訊質量和證據的真實性,認為許多罪犯之所以認罪是因為受到逼供所致。而關於這壹點,中國政府的改革作為倒是大有空間。中國著名法律專家錢晶晶(Qian,Jing-jing)指出,“根據中國國情”,應該在“保留死刑的基礎上限制死刑的使用”,普遍認為,這壹觀點更可能得到中國大陸當局的采納。
據信,中國法律中規定可判死刑的罪行多達六十八種,也有專家認為應該從減少死刑罪行的數量開始改革的第壹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osted on www.creaders.net: 2007-03-13 23:01:37 http://news.creaders.net/china/newsViewer.php?id=713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