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family man 到司法評論員 -----平民議員卡德曼致力司法改革之路
不了解卡德曼身世的人們,也許會猜測在議會推動司法改革、長期擔任官方反對黨司法評論員的卡德曼理應出身大學法學院,是壹位資深的法律工作者,其實大謬不然。從壹個法學門外漢到在議會提出司法修改案,並最終改寫有關法律條文,卡德曼走過的道路值得我們每壹個公民深思與借鑒。他的經歷再次證明,在民主法治的國家,法律是民意的反映,並服務於民眾;議會是人民的代言機構,是民意最終得以體現的地方。
卡德曼(Chuck Cadman),1948年2月21日生於安省 Kitchener市,2005年7月9日因皮膚癌惡化,卒於BC省Surrey市。青年時代的卡德曼,是The Fringe樂隊的壹名搖滾吉他手,曾跟著樂隊在加拿大各地巡回演出。有時也在CBC電視節目“The Guess Who”中擔任候場樂手。定居BC素裏市後,他到BCIT學習,成為持證電子工程技術員,此後十年壹直服務於ICBC。
如果不是因為突然的家庭悲劇,卡德曼和任何壹位普通工薪階層的“家庭男人”壹樣,在周末的上午,會在北素裏的壹間咖啡吧與朋友聊天,吃著他喜歡的煎蛋培根早午餐。那時的他,絕不會想到後半生是為加國司法改革而活著,為維護受害者利益而奔忙。1992年10月18日那天,四十四歲的電工卡德曼改變了命運。他16歲的兒子Jesse在家門口附近的街道上玩耍時,被街頭壹夥青少年流氓刺死,而殺死兒子的首犯是小區裏壹個才被假釋回家的少年犯。在假釋期間,該犯並未受到應有的監控,導致再次犯法。
卡德曼夫婦失去愛子的傷痛,很快被司法裁決結果再撒上壹把鹽。罪犯仍獲輕判(只有兩年),並且將很快又被假釋。而卡德曼的兒子,卻在青春剛剛啟程的時候,永遠失去了寶貴的生命,來不及實現與父親壹起同臺彈唱的夢想。這壹悲劇引發了卡德曼對加國青少年犯罪法的質疑與不滿,他和妻子Dona於1993年創辦“犯罪、責任與青年(CRY)”,旨在推動司法改革、保護犧牲者權益。他們把業余時間用來學習法律條文,在社區為有犯罪傾向的青少年提供咨詢幫助,用親身經歷到中小學講課,呼籲青少年遠離犯罪。
從1994年起,卡德曼參加創建社區青少年感化項目,在正式法庭程序難以涉及的領域,幫助那些首次非暴力青少年犯罪者。隨著對法律運作的了解日益深入,卡德曼深感壹些司法條文必須修改,才能更好地保護受害者的利益。但修改法律需要聯邦立法行動。為此,卡德曼於1997年投身政壇,並在當年作為改革黨(聯盟黨前身,後來合並為現在的保守黨)議員進入國會。至2003年,他壹直擔任議會司法與人權常務理事會副主席。1999年,他在議會提出個人法案,對那些不能很好監護假釋子女,導致後者再次犯罪的父母予以懲罰,負有法律連帶責任。這壹法案最終被合並入“青年犯罪法案”,並於2002年通過,成為正式法律條文。
2004年聯邦大選前,卡德曼在保守黨黨內候選人提名戰中敗給印裔對手Jasbir Singh Cheema(此人在選前動員了大批印裔移民突擊入黨)。但是,不屈的卡德曼很快以獨立候選人資格參加大選,不靠黨派資源,完全憑借個人威望,最終贏得了本選區的席位,成為少數政府中地位極為重要的獨立議員。那時 的卡德曼,已被診斷患有癌癥,在生命最後壹段的政治拚博中,他為有誌從政而又受限於黨派理念或黨內政治鬥爭的普通平民,樹立了很好的典範。
2005年5月19日,卡德曼尊重選民不希望年內重開大選的願望,以曾為多年保守黨黨員的政治背景,轉而決定投票支持自由黨預算案,以壹票制衡,使自由黨免於下臺。兩個月後(7月9日),卡德曼在家中去世。7月16日,他的葬禮在素裏Johnston Heights Church舉行,超過1500人,上至聯邦總理、內閣部長,下至普通社區鄰居,參加了對他的悼念。
卡德曼以壹介平民,因家庭悲劇而走上從政之路,推動加國司法改革,使法律更好地保護受害者及其家屬。這個在議會裏以藍色牛仔褲、腦後劄壹束馬尾辮為特征的“音樂家”議員,壹個從政不為做官而為做事的政治家,不僅活著是壹位“有尊嚴的議員”,死後也給加拿大留下壹份重要的歷史遺產。他的示範作用鼓勵我們每壹個普通公民,在身遇絕境時永不氣餒,而是勇敢地抗爭,堅信個人之力亦可由小變大,最終影響社區,影響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