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安倍的修憲、愛國教育與日美聯盟
去年9月6日,筆者曾預言安倍擔任首相後將不會改變小泉所推動的基本政策。果不其然,1月26日安倍的施政報告已具體提及,將致力於修改1947年的和平憲法,加強年輕人的愛國教育,加強日美聯盟。
根據日本1947年和平憲法第九條,日本不得訴諸武力或以武力手段解決國際紛爭,不得保有軍隊。其後,日本卻在美國默許下,以組建自衛隊來回避憲法規定。非但如此,近年來軍事開支、常規軍備甚至遠遠超過中國。
就日本的官方態度,修改和平憲法的目的在於“恢復正常國家地位”,同時將為國際安全承擔更多責任。筆者則再三指出, 2005年“美、日聯合聲明”把海峽兩岸的和平看成是“美、日兩國的共同戰略目標”,無形中約束了中國的領土管轄權。眾所周知,1990年以來,試圖改變壹國兩府現狀、制造緊張局勢的壹方是臺北政府。若第三國有意促成東亞地區的和平局面,理當規勸臺北政府約束其挑釁行為,而不是在第三國之間,壹再透過什麼聲明或條約,向挑釁方做出安全保證。鑒於此,以修改和平憲法方式來提高日本的“正常國家”地位,增加日本對中國內政的幹預,不啻是加促臺海的緊張局勢,同時也是將中國矮化為壹個領土主權受人支配的“不正常國家”。
就愛國教育方面,筆者也曾指出,德國戰敗後與日本的最大區別即在於長期進行反法西斯教育而非愛國教育。德國之再三為其侵略行為以及對猶太人的迫害表示歉意,出發點不僅僅是改善其國際形象,更重要的是,設法透過壹切機會向年輕人進行反法西斯教育。反觀日本,所謂“道歉”,不過是對外的敷衍。每當受到壓力,便假惺惺指出,“日本政府曾於某年某日已做過道歉聲明”。更為惡劣的是,為了粉飾其侵略罪行,壹方面修改其教科書向年輕人表明自己對戰爭罪責的無辜;壹方面借領土糾紛、參拜靖國社等事件所制造的緊張氣氛,來說服日本老百姓修改和平憲法為軍事行動開啟方便之門的迫切性。最近其右派文化界甚至揚言,壹年之內將要拍制7部紀錄片以洗刷南京大屠殺的罪行。凡此種種,筆者認為北京當局有必要重溫《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二、五十三及壹百零七條的規定,即中國完全不需經過安理會的重新授權,可以采取區域性辦法,對“再施侵略政策的敵國”(按:此處“敵國”系指日本與德國),采取防備此侵略政策的壹切辦法。或至少,應當據此條款,向包括俄羅斯、朝/韓等有關國家,進行適當的磋商。有趣的是,布什政府口口聲聲“先發制人”,卻忽略了,依據《聯合國憲章》,唯壹的“先發制人”合法行動,只能是常任理事國對付德國與日本的防備性軍事行動。
就日本的處境而言,雖然有著不具備戰略縱深地和核戰承受力的特點,但只要在核大國的庇護下,仍然能夠像英國那樣,發揮遠遠超過本身能力的巨大作用;也或許會像臺北政府那樣,把核大國的任何不著邊際的承諾當作吃了熊心豹膽而肆無忌憚起來。鑒於此,當下的事態發展無論如何對中國是個響亮的警鐘,今後與其壹廂情願地站邊,不如留有余地遊刃於兩霸之間,從而讓站起來的中國人像個人。2007/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