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想我嗎?
我想妳。
我走過行色匆匆的人群,聽到相擁著的情侶的細語。
某個夜晚,在某個路口的加油站,想起妳。那是壹個深藍色的燈箱,閃著某個牌子的煙。
我想問,原來妳抽煙的嗎?是這種牌子還是那種牌子?
但是已無從問起了。
那些金黃色的煙絲,在妳的手指間輾轉過,余下淡淡的煙草香味,散落到妳溫暖的衣服上,膝蓋上,不忍離去,卻又不得不去,瞬間便飄散風中,不復可尋。
我烏黑的長發散在妳的膝上,象個黑色的扇形;我的頭枕於妳的膝上,慵倦已極。拉過妳的手指,壹根,兩根,皺起鼻子嗅那煙草的香味,輕輕地撇下嘴,嘲笑妳,討厭啦,又抽煙。但其實是滿心的喜歡。
而這壹切,已經全是我的臆想。
還有某些香水,壹直想知道妳用哪種。想知道那些緊貼過妳身體的味道。
香水是如此神奇,會漾在妳停留過的空氣裏。就象我喜歡緊緊的擁抱,抱到手臂發疼,才會在分開之後仍然感覺剛才的真實;香水,在妳離開之後,還在空氣裏,訴說著妳獨有的氣息。
而那個夜晚,走過那家加油站之後,我又把思念拋卻了。
原來喜歡壹個人是那麼容易。忘卻壹個人也是那麼容易。容易到都不覺得有痛。
燈下窗前,披壹身月光,我淡淡地看妳我的信箋, 和妳散落下的文字。我只是遙遠地看,隨手翻起,耳邊仿佛有書聲嘩嘩地響起,墨香盈鼻,然後又隨手放下。拿起放下都不再經意。
妳已是壹個很熟悉而遙遠的人了。熟悉到壓箱底,遙遠到永不可及。
我以前以為思念是座山,連綿不盡;又或是條水,蜿蜒至海。但我不料山會窮,水會盡。山窮水盡處,思念遁形。
原來思念的盡頭是忘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