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中國出口皮鞋強加反傾銷稅小議
俞力工
最近歐洲聯盟幾經拉鋸,終於在8月30日正式通過將中國出口歐盟的皮鞋課以16.5%反傾銷稅的決定。該措施的有效期為5年。考慮到中國出口至歐盟的皮鞋自2001至2005年雖大幅成長,但價格卻下跌27%之多,如今再受此沖擊,中國皮鞋業的處境自然是雪上加霜。據聞,除了工商界微薄的利潤將進壹步減少之外,約有上百萬的鞋業工人會受到直接波及。
中國的經濟奇跡其實掩蓋了壹個不容忽視的事實,即中國的出口金額中,外商占60%左右;巨大順差利潤之中,外商甚至分享80%之多。依此類推,不難理解中國的大量皮鞋出口,也有相當壹部分是外商投資、生產、出口所造成的;當然,主要利潤也集中在外商手中。以皮鞋為例,平均每雙出口價為85人民幣,而歐洲市場的零售價,大體在350至1200人民幣之間,其中差額盡為外商所賺。既然如此,為何歐盟還要拿中國過不去呢?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歐洲聯盟本來就是個以保護主義為核心業務的關稅組織。八、九十年代之交,該組織雖然有意擴大勢力範圍和增加外交與安全職能,其“本性”卻沒有太大改變。具體言之,凡該聯盟具有價格優勢的領域,無不處心積慮地消除國際市場上的貿易壁壘;而處於價格弱勢的行業,尤其是勞動力密集的夕陽行業,則最好在原有的壁壘之外再添加壹道圍墻。
古今中外,只要商品能夠流通,首要條件就是,商品要讓人買就必須具備價格優勢。歐盟之把中國的許多商品視為傾銷,其實是帶有嚴重的歧視色彩。首先,傾銷,多發生在自由貿易受到限制、封鎖的情況下。譬如,冷戰時代受出口貿易限制的共產國家為套取外匯、購買必須用品,而不得不拐彎抹角地賤價拋售商品(如中國透過香港)。如今,在後冷戰時期,除了少數國家如古巴和朝鮮之外,大多數國家已沒有傾銷的需要。再說,即便是冷戰時期的傾銷,也至多是局部的賤賣,因為沒有任何壹個國家可長期、全面地進行這種自殺行為。其次,歐盟對中國皮鞋的出口價是否屬“傾銷”的評估,並非按國內的市場情況作壹調查,而是武斷地拿他與“情況類似”的第三國加以對比。這種做法,意味著所有占有價格優勢的商品都屬“傾銷”,自然,也包括歐洲聯盟的壹切出口商品。鑒於此,無論是上述的貿易歧視現象,或對評估的武斷裁決,均與世界貿易組織的自由貿易原則相抵觸,由是不論據理、據法,中方都應當設法在更高的層次進行斡旋與維護權益。
近年來大多數提出對中國執行保護主義措施(歐盟稱其為“貿易保護”)的歐盟成員多數屬南方“夕陽工業密集”的國家。由於皮鞋制造業受到中國貨的沖擊,而透過其政府向歐洲聯盟進行遊說。至於北方經濟實力較強的國家,則剛好就是在中國大量投資皮鞋生產或向中國下大量進口訂單的進口商所在地。不言而喻,所謂的“中、歐貿易戰”也是壹場“歐盟南、北戰”。北方國家這次在歐盟理事會上讓步,顯示北方國家出於內部團結需要而對弱者加以照顧。至於進口商是否能夠在其他方面獲得補償,或是否對中方壓價,或自己把反傾銷稅“吞下”,或是把反傾銷稅“吞下”之後轉嫁給消費者,或者采取“三方分擔”的辦法,目前筆者無從作任何判斷。不過,從皮鞋事件,以及從包括紡織品糾紛在內的越來越多的中、歐貿易糾紛看來,中方絕不能以為與歐洲聯盟達成集體協議,就“西線無戰事”。相反,外事口必須不斷密切註意歐盟內部的不平均發展,並未雨綢繆地及早設法排除危機因素。
鑒於本世紀短短幾年內發生的上百件中、歐貿易糾紛,不難預料,今後隨著中國經濟的進壹步發展,與發達國家之間的貿易糾紛只會增加而非減少。如今,回顧八十年代末所發生的西方發達國家集體向日本施壓、並導致日本經濟長期停滯不前的後果,就應當觸動中國各界的所有敏感細胞。筆者以為,除了輿論界議論已久的加強“內需導向經濟”之外,中國的外貿、外交等外事口必須進行迫切的“備戰”措施。簡而言之,過去培養外語人材、進行在職培訓的辦法,早已不敷各個國際領域業務的需要。當前需要的是大量既有正規專業知識,國際事務通識,又兼備外語能力的人材。200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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