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打工,並不是因為生活所迫。當時才十六歲,有父母照顧,上著免費的美國公立高中,在大多數前輩留學生眼中應該是幸運的壹代。自己想賺點錢,只為了可以理直氣壯地給國內的男朋友打越洋電話,還有在受不了花花世界誘惑之時買壹些父母認為是奢侈的物品。
剛到美國拿的是H-4簽證,沒有工作許可,英文又不會講,理所當然地走進了中國餐館。第壹次去"見工",緊張地不知道手腳要怎麼放。臺灣老板上下打量我,臉上寫滿了不相信,也許壹個十六歲的小女孩去應征洗碗並不多見。我說:"讓我試試看。"當時我的神情既誠懇又迫切,於是感動了老板,得到了我的第壹份工作。
洗碗不需要太多的經驗,需要的只是體力和毅力。最吃力的是把滿滿的壹大盆碗盤從地上般到水槽旁的工作臺,要不是咬緊牙關想要證明自己可以勝任這份工,恐怕還真提不動;最痛苦的是壹雙手連著四個小時浸在肥皂水裏不得翻身,洗著永遠洗不完的油膩,心中往往是壹邊心痛著自己的手,壹邊用"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自勉。
兩個周末做下來,星期天晚上下班時老板遞給我壹疊二十塊的鈔票,我笑了,笑得很苦,接過錢,數也沒數就放進了口袋,心裏反反復復地感嘆"人為財死"。後來和老板熟了,他問我那天怎麼瀟灑到錢也不數。我笑說相信老板不會少我這點小錢。其實真相是不敢數,怕自己數著那"血汗錢"不由自主會哭出來。
父母心疼女兒,說:"如果太辛苦,就不要做了,反正也算體驗過生活了。"而我還是決定做下去。錢的誘惑很大,算算兩個周末賺的錢我母親在上海要辛苦好幾個月。同時也想證明自己不如大多數獨生女般被寵得五谷不分,吃不得苦。
沒想到這樣壹做就斷斷續續在中國餐館裏做了四年半。上學時半工,暑假裏全時,從洗碗到Bus girl到收銀,帶位,接外賣,到Waitress,沒有壹樣不精通的。
開始打工,最厭惡的是廚房裏的師傅們好講壹些兒童不宜的笑話,視我如同空氣。當然,我也只能倚小賣小地裝傻,心甘情願地做空氣。開始覺得他們無聊,後來想想,覺得他們也挺可憐的,為了生活,壹天十小時以上不見天日,下班後沒有什麼業余生活,壹輩子可能就這樣了,無聊應該可以原諒。後來年齡大壹點不能再裝聽不懂他們的玩笑,漸漸學會如何應對。有時,興致好還會臉不紅心不跳地和他們壹起低俗壹下。
打工最忌諱的是自命不凡,就算骨子裏再清高,表面上還得壹副奴才相。老板讓站著死,妳不能坐著生;客人說的永遠都是對的;口頭闡自然而然地變成"好的""是""馬上"。可憐的自尊心只能留在家裏,當作擺設了。做Waitress時碰到客人不給小費,居然可以死皮賴臉地上去問:"是不是服務得不好?"就為了那壹兩塊錢,真作孽。臉上還總得擺壹張笑臉,職業性的微笑到後來自己都分不出來真假。
看人臉色,當然也會有忍無可忍的時候。碰到無理取鬧的客人,臉上仍得好脾氣地笑著伺候著,心裏不但把他祖宗八代都罵遍,還詛咒他不得好死。忙的時候,最恨為大桌客人加冰水,每人壹大杯,小孩子也要。到最後,往往是十幾杯碰也沒碰,還得原封不動收回來。所以壹邊倒水壹邊總在心裏惡狠狠地罵:"如果不喝完,就淋在妳頭上。"當然壹直都沒有勇敢到真的把冰水淋在客人頭上,走出廚房又是滿臉無懈可擊的笑容。自己的小姐脾氣和自尊算什麼,多拿壹點小費才是實在。
若說打工之累,的確是沒有打過工的人所不能體會的。下班後坐下來吃飯,雖然餓但往往沒有胃口,只呆呆地感受到椅子承受著自己的體重,除此之外整個人都是麻木的。唉,能坐下來真好。
在餐館打工那些年,看過形形色色的人,經過形形色色的事,苦過心誌,勞過筋骨,看到了真人生,也學會了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