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政權崩潰後不久,某記者采訪了到約旦避難的薩達姆的女兒。她表示,其父親“是個和藹可親的家長”。所謂虎父不食子,內外有別,是個簡單不過的道理。該千金的單純,至多表示她對外界事務漠不關心。許久以前,還有位大陸高官,某日與壹個德國企業巨子交往之後,感慨地說:“這麼壹個實業巨子的女兒竟然去學作裁縫,實在是令人對德國社會的開明刮目相看”。當時我則脫口而出:“她壹旦裁縫膩了,仍然是個實業家的接班人!”此後,又陸續接觸到“美國人民享有自由民主基本人權,因此是個地道的先進國家”之類的評論。這些壹廂情願,多出在“忽略了內外有別”問題上。實際上,必要時,薩達姆對女婿,美國政府對李文和、余上尉(JamesYee)、第三世界之類的“外人”的處置,都是心狠手辣的。誠然,把薩達姆、實業家與美國政府等同起來也未必公平,不能否認的是,他們之間在法制層次上畢竟還有巨大差別。之仍有討論必要,在於探討旁觀者的地位何在?
以薩達姆女兒為例,若無邊地贊美其父親,至多可說她糊塗。要是旁觀者也有同感,則糊塗之外還帶點荒唐、愚昧。至於美國,如果論者恰好是個所謂的盎格魯薩克森,誇贊自家的優越也稍嫌把肉麻當有趣;至於處於邊緣地位的黑人、黃種人,壹般說來,多明哲保身,敢怒不敢言;如若毫無自知之明,其人格與智慧就顯得大有問題了。
嚴格說來,這種“錯位”壹般發生於兩種情況:壹是鷹犬,即在權、財上直接領取好處,因此心甘情願地為主子效忠;壹是所謂的殖民教育,學會幾句外語便“升華”到與主子認同、視其他兄弟同胞為異類或低人壹等。無論哪種情況若還有治,就只有等到讓主子壹腳踢掉的壹天。2004/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