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除夕,天安門廣場發生5名法輪功信徒自焚致傷、致死事件之後不久,同月31號 CNN即轉播北京中央臺所制作的長達15分鐘的紀錄片。就拍制效率而言,不可謂之不快;細觀內容,也不能不對其完整與嚴密側目。然而就效果方面, 2月 1日奧地利《標準報》頭版有關自焚現場照片的大標題,即“自焚的政治宣傳”多少反映了該紀錄片在國外可能取得的結果。有趣的是,“自焚的政治宣傳”此標題壹語雙關,既指中國政府或法輪功信徒藉自焚事件進行宣傳,又包含兩者都在作宣傳的諷刺。
筆者毫不懷疑,該紀錄片在中國大陸可產生壹定程度的回響,甚至會調動廣泛的社會壓力配合打擊法輪功組織的國家政策,但筆者著眼的是,為何同壹個新聞報道卻能夠在不同的社會達到截然不同的結果。
如果該事件發生在當前的臺灣,不難設想,所有新聞媒體機構必然傾巢出動,從各個角度挖掘與當事人有關的消息,然後會把這種成本最低、又最能達到煽情、提高收視率效果的暴力新聞繪神繪影,並讓它鋪天蓋地地占據整個電視新聞的畫面。最後,甚至不知不覺地把正面人物、反面人物、肇事者、受害者顛倒了形象。
西方發達國家的新聞媒體雖然在“設置議題”(agenda setting)方面,譬如戴安娜之死、小甘奈迪駕機失事與辛普森殺妻案,也存在誇大和渲染的毛病,但在宣揚暴力和色情上,多少還保留點職業道德的約束。偶爾發生邪教肇事事件,媒體除了壹般性的報道之外,多會組織宗教、學術界人士進行討論,或綜合各方面的意見制作專題報道。就筆者記憶之中,旅居國外37年期間,還不曾見過現代任何壹部以官方態度為紅線的社會問題紀錄片。或許就因為德、奧地區曾於三、四十年代受到過納粹政府宣傳手段的荼毒,因此如今民間養成了排斥官方宣傳的習慣。也就由於國家並不直接參與社會問題(包括邪教)的討論,壹般總是通過社會壓力的逐步加強與凝聚,最終才考慮是否采取立法和行政手段禁止邪教的活動與存在。 中國雖不能說是個沒有民間組織的國家,但起碼是個帶有政治色彩而又不與官方認同的民間組織不容存在的國家。中國也不能說是個沒有民辦媒體的國家,但不受國家指揮的媒體組織基本上是絕無僅有。因此壹旦發生類似自焚的事件,官方立場便是唯壹立場,其態度、觀點、立意即便再好,在國外卻不能找到知音。
在筆者看來,有關邪教、宗教問題就像性生活方式壹樣甚難規範何為正宗、何為正道。壹般說來,只要不帶有強制性,對旁人,尤其是對未成年人不造成身心傷害,正、邪,合法、非法的界定應當是從寬處理。
然而即便如此,在某西方國家可自由傳教的宗教團體在另壹國家視為非法邪教的情況仍然比比皆是,為此而引起跨國糾紛的也絕不少見,但是不論如何,似乎還犯不上動輒用國家機器這架高射炮去打蒼蠅。打得準,至少要承擔行政和資源的浪費;打不準,反而讓邪教趁勢飛上了天。
(完)20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