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4月10日,法國政府正式宣布將盡快把二戰期間沒收的猶太人財產歸還當事人。目前的作法是,首先在博物館裏公開展示兩千件物主不明的藝術品,以期引起物主或其合法繼承人的認領。
法國政府之如此表現,固然受到輿論界的支持,但同時也引發了壹系列的其他問題。首先,長年收藏這批藝術品的博物館負責人便認為,這批畫並非全是由貝當政府從猶太人處沒收而來,其中就有壹大部分是由市場上所購得。針對這點,許多人便提出反駁,即當猶太人受到迫害時,往往迫於無有其他選擇,而盡快地把房地產、家當、細軟廉價拋售,或者象征性地把所有權轉讓給法國朋友,以期於避過風險之後再從朋友處取回原財產。然而多數猶太人壹旦財產脫手,就此永遠喪失了所有權和追訴權。因此,這種特殊情況下所造成的交易絕不能視為自由的市場交易。該意見提出後也有人表示顧慮,如果這種意見果真為人普遍接受,“自由交易”與“非自由交易”之間似乎就缺少壹個客觀的標準。比方說,對近乎“自由交易”(售價較高)的“非自由交易”又如何處理呢?
二戰之前共有35萬猶太人在法國生活,其中有76000人遭到遣送集中營的厄運,集中營中的僥幸存活者人數不到2500人。不難想象,即便是遲至五十年後的今天,眾多的猶太人壹旦打起財產官司來,法院完全可能無法壹壹受理。
另壹個引起爭議的問題是,如果這些“失物”無人認領,那麼究竟應當如何處置?同時,在過去幾十年經國家出售的猶太人財產是否也應當歸還猶太人?在這個問題上。由於事隔五十多年,當事人多數已作古,法國政府傾向於設立賠償基金,並準備將無人認領的財產轉交猶太人組織。猶太人組織雖再三強調,歸還財產首先是個道德問題,其次才涉及到具體的歸還問題,但今後是否會堅決要求清算老賬目前還不得而知。
不論今後事態如何發展,財產問題如何處置,當前法國社會總算是在“盡管對受害人賠償已無濟於事,但這壹代人勇於面對歷史事實卻是刻不容緩”這壹方面達成了共識。
俄羅斯國會的決議
就在法國政府作出上述決定的前壹星期,俄羅斯國會就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從德國境內收刮的藝術品(戰利品)的處置問題,作出了“永遠歸屬俄羅斯”的決議。該消息傳出後,在中西歐並沒有造成太多的反應。給人的印象是,歐洲國家也把俄羅斯議會所認為的理所當然視為理所當然。然而知情人士卻指出,其他國家之所以默不吭聲,主要原因在於幾乎所有的歐洲國立博物館裏都收藏了大量的戰利品(甚至占展覽品的多數)。因此果真俄羅斯造成了“物歸原主”的先例,導致許多戰利品的原始主人相繼提出歸還或索賠要求,反會給中西歐國家帶來無邊的麻煩。
如果把以上兩事件作壹對比,必然會衍生出壹系列其他問題。例如,面對歷史事實是否有個五十年的上限?物歸原主原則是否僅僅及於作為個人的受害者而非作為國家的集體?賠償問題是否歸根結底仍然是壹個“告訴乃論”問題,而非自動自發或自覺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