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壹章中,我們講到現代的婚姻制度並不完全符合人的本性,這是現代婚姻的危機之所在,也是人們生活中經常所感到的痛苦之壹。解決這個問題的壹種方法就是倡導開放的婚姻。從人的本性,以及自然的婚姻狀態來看,人類更適合於壹方面有壹個穩定的婚姻家庭,另壹方面又有豐富多彩的,包括感情和性愛生活的婚外活動。這種婚姻方式,不但適應於男人,也適應於女人,盡管女人對她的情人更有選擇性,感情也更專壹。我們不能將人性的這種花心的趨向說成是劣根性,試圖將它根除。人性定義了我們人本身。我們應以我們的生活方式和制度去滿足人性,而不應該要求人性去符合那些人為的制度。在現代的婚姻制度下面,人們常常感到婚姻的枯燥和寂寞,生活的桎梏和無聊。但同時,我們又離不開婚姻,因為它是撫養子女的需要,是財產積累的基礎,也是現代社會的組成單元。面對這種矛盾,現代社會中存在著形形色色的婚姻形變。比如說在美國社會,壹種流行的方式就是不斷地結婚,離婚,再結婚,再離婚,這樣可以從某種程度上滿足人性中不斷追求刺激的需要。然而這種方式存在著極大的弊端。壹方面,離婚會帶來財產上的損失,影響生活中的長期規劃。因此在美國只有極富有的人才擔負得起結婚-離婚的遊戲。另壹方面,即使經濟上負擔得起離婚,離婚也並非就是壹件好事。離婚是壹個感情上非常痛苦的經歷。在人生所面臨的最大危機中,它僅次於子女的去世,處於第二位。對於未成年的子女來講,父母的離異無疑是世界上最糟糕的事情,往往對他們的性格及日後的生活態度都帶來致命的影響。所以不斷地離婚,再結婚,並不是壹個解決現代婚姻制度的好方法。在現代的中國,婚外戀、婚外情非常普遍。但這種婚外情往往處於地下狀態,不但受到社會的批評,也受到當事者自身良心的譴責。壹旦公開,這種婚外情往往會成為婚姻家庭破滅的原因。所以這種地下的婚外情活動,雖說在壹定程度上滿足了人性的需要,可也是壹種對自身心靈的扭曲和對家庭社會的潛在威脅。開放婚姻的目的就是要將這種地下的婚外情轉變為公開的婚外情,使它不僅不再是婚姻家庭的威脅,而是可以成為婚姻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以及我們婚內生活的補充。
這種婚外情的現象是壹種自然的現象,它是人性自然的表現。在上壹章中我們說過,婚外的性生活存在於鳥類的壹夫壹妻制當中,也存在於大多數其它動物中。在沒有宗教約束的社會裏,人性的表現相對自由,這種婚外情的現象就更為普遍。在兩三千年之前,系統的宗教觀念還沒有形成,社會中遊牧民族的風氣還十分濃厚,人們對於性和婚姻都是比較開放的。但當社會進入封建農業社會,並且在宗教觀念形成之後,整個社會出現了新的道德觀念,認為人性應該屈服於神性,進而受到約束。這導至了猶太--基督教文化的嚴格壹夫壹妻制度。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講,將婚姻開放,只是使其回歸自然,恢復它本來應有的狀態。既然說是自然狀態,這是否意味著我們就可以任其自由發展,無所顧忌呢?事情並非如此簡單。在完全的自然狀態之下,婚內生活與婚外活動的平衡是由人性的兩個方面-,花心與忌妒,互相鬥爭的結果。在現代社會,這表現為“偷與捉”,欺騙與防範這樣壹種貓與老鼠的遊戲。所以我們將外遇叫作“偷情”。之所以是“偷”是因為它既不能受到社會的承認,更不能得到配偶的允許。這種在矛盾鬥爭中達到的平衡,是自然進化過程中用來解決問題的方法。但這種方法不再適應於當今的文明社會。現代社會以分工協作為基礎,這要求人與人之間以理性協商作為解決爭端的方法。所以我們需要有道德觀念,需要將我們的行為建立在道德觀念之上。同時我們也需要使這壹套道德觀念符合我們的人性,使它成為幫助我們更好地滿足人性的手段,而不是約束人性的枷鎖。在傳統的道德觀念看來,外遇是不道德的。但這些傳統的道德觀念是建立在封建農業社會以及猶太--基督教教義之上的。現在我們已經遠離了封建農業社會,並且應該以現世人本主義來取代傳統宗教教義。如果我們以現世人本主義作為我們道德的基礎,那麼只要外遇有助於我們更大程度地滿足人性,帶來幸福,它就不再是不道德的行為。怎樣使外遇帶給我們幸福而不是痛苦?怎樣使開放的婚姻制度融入現代的社會,使它成為社會的主流思想?怎樣解決人性中花心與忌妒的矛盾?我們需要怎樣的新的婚姻與道德的觀念?這些正是我們下面要討論的議題。
談到開放的婚姻,很多人,包括很多社會學家都會認為這是天方夜談,不可能的事情。他們認為開放的婚姻必然帶來社會的混亂、道德的敗壞、甚至家庭的瓦解。其實這是因為他們在用現行的婚姻制度和道德觀念來衡量這件事。他們以現行制度觀念下人們對外遇的反應作為其必然的反應,而忽略了社會觀念的改變可以帶給人們的行為影響。可以說這些說法都是對婚姻的本質缺乏深入了解的結果。在前壹章中,我們例舉了很多允許婚外性行為的社會。這些社會運行良好,其道德純樸、人心善良並不比我們社會差,而其家庭的穩定、社會的和諧很可能遠遠超過我們自己。這些社會證明了開放的婚姻是可行的。它並不會帶來社會的混亂和家庭的瓦解。所以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開放的婚姻是否可行,它的可行性己在各種社會中得到證明。問題的關鍵在於與現行的嚴格的壹夫壹妻制相比較,開放的婚姻是否可以帶給我們更多的幸福而不是痛苦。要說明這壹點,我們必須對開放婚姻的優缺點進行分析,並且對於它的可能運行的方式有壹個了解。讓我們首先闡述壹下開放婚姻制度的優點。
第壹點,開放的婚姻也許是能夠維持現代核心家庭的唯壹方法。我們在上壹章中提到過種種家庭存在的必要性。對成年的男女來講,每壹次婚姻的波折都是壹次痛苦的經歷。對子女來說,穩定的家庭是最有利於鍵康生長的環境。從社會的角度來講,穩定的家庭是整個社會安定的基礎。因而穩定的核心家庭,是有必要的。但另壹方面,現代的社會是壹個家庭走向瓦解的社會。離婚率不斷地增加,結婚率不斷地減少,單親的家庭不斷地增多。所有這些都給社會帶來極大的壓力。婚姻之所以在瓦解,是因為在傳統的婚姻關系約束之下,人們感到生活枯燥和無聊,個人的發展受到約束。當然,在離婚的案例中,沒有人會說是因為無聊而離婚,總是因為夫妻不和,打得死去活來才要離婚的。但這些都只是人性得不到滿足的表現。當今的社會主張大家追求幸福,這導致人們想要走出婚姻,尋求新的人性發展,這便是傳統婚姻遭到破壞的主要原因。相反在開放的婚姻下,人們既有在婚姻內部穩定的生活,又可以在婚姻之外得到婚姻所不能給予的滿足,人性的各個方面都得到發展,這樣大家就不再有走出婚姻的必要。在傳統的婚姻制度下,我們將所有的人性需要和幻想都寄托在婚姻身上,這使它負重稷稷,稍不註意就有翻船的危險。開放的婚姻沒有這麼沈重的包袱,這樣它顯得輕松自如,反倒可以鞏固和持久。
第二點,開放的婚姻可以讓我們對生活保持熱情。之所以要倡導開放的婚姻,是因為它是符合我們人性的生活方式。在這樣壹個婚姻制度下,人們不會因為處在婚姻當中而受到限制,不會有心裏想做而出於無奈而不能做的事情。充分發揮我們的人性,提高我們對生活的熱情,這是當今社會面臨的挑戰,也是我們人生的意義所在。從壹種消極壓抑的人生態度變為壹種積極追求的態度,這會大大提高我們生活的品質。婚姻內部的生活固然重要,但比起婚姻外部的生活來說,畢竟它的空間狹小。而婚姻外部卻充滿了機會,是壹個開放的系統。在這樣壹種環境下面,我們會擁有壹個開放的人格,而不至於事事畏縮,左顧右盼。我們可以大膽的追求自己所愛的人,婚姻不再是壹個自身的束縛。我們不會因為追求新的愛,就要放棄已有的愛,就要逃離婚姻。婚姻不再是壹座圍城。傳統的婚姻是建立在壹種負面的高壓之下,它激發起我們忌妒的心理,使大家處在互相不信任的狀態之下,對對方充滿了懷疑和防範。它要防範的正是人性的本能。處在這種對內心沖動的不斷壓抑之下,久而久之我們對生活就不再抱以熱情。如果這種內心沖動沒有被壓抑下去,那麼它有可能變成地下的偷情,往往最終導致婚姻的破裂。這種傳統的婚姻是建立在人之初性本惡的假設之下。而這個惡,是出於與神性相比產生的惡。既然惡,那麼被壓抑就是理所當然。相比之下,開放的婚姻是建立在壹種人性美好的假設之下。人性美好,是因為人性本身就是測量美好的尺度,除此之外不應該有任何其它的標準,也不應該有宗教帶來的神性。這是人本主義的出發點。在這樣的假設之下,我們認為人內心的沖動是美好的,應該受到鼓勵,人與人之間,尤其是夫妻之間可以互相信任,而不需要互相的監督和防範。我們不再生活在壹種壓力之下,而是生活在壹種輕松自由的環境之中,生活會充滿了樂趣,而不再會枯燥和無聊。
第三點:開放的婚姻有利於我們個人精神和感情的發展。中國的儒教歷來提倡個人的修行與發展。但最重要的個人精神和感情的發展,來自於人與人之間的互相了解與溝通。因為荷爾蒙的原因,人際之間的關系,以男女關系最為密切。但在傳統的婚姻當中,因為我們害怕日久生情,害怕惹來麻煩,在很多情況之下,我們有意地回避這種男女之間的親密關系。這阻止了我們了解其他人的想法與感受,而達不到壹種密切的人際關系。這使我們不能充分的發揮我們的同情心理,也使我們不能生活在壹個充滿了愛的環境裏面,從而割斷了我們親情的來源。如第八章中所說,親情是我們幸福的四大要素之壹。從進化的角度來看,我們需要生活在壹種愛的環境裏面,需要生活在壹種人與人之間非常親密的關系之下。但在傳統的婚姻制度下,在婚姻之外,我們達不到這樣壹種親密的關系。當然這種親密的關系可以建立在夫妻之間,但僅此壹種關系往往是不夠的,天長日久這種關系也會枯竭。也許妳會說,我們照樣可以有婚外的男女交流,只要我們將這種交流限制在精神之上,而不要有肉體的關系,這就沒有超出傳統婚姻的允許範圍。問題在於這種只限於精神上的密切交流僅僅是壹種亞穩態。男女之間的親和力,本身就帶有壹種性欲的成分。所以精神上的親密交流,往往會帶來肉體上的欲望。而精神與肉體是分不開的。如果已經有這種欲望而加以阻止,它將會演變成為壹種痛苦。所以在傳統的婚姻當中,為了避免最終的肉體關系,我們往往不得不壹同拋棄精神上的關系,以防患於未然。這也就限制了我們個人精神上的發展,使我們感情的需要、愛的需要得不到充分的滿足。
第四點:開放的婚姻可以減少我們人生中的遺憾。幾乎每個人都有過恨不相見未嫁時的感嘆。這種對機遇的感嘆,處理不好會變成破壞已有婚姻的契機。與此同時便有很多人,深怕這種相見恨晚情況的出現,發誓要找到最理想的伴侶,於是壹挑再挑,從而錯過最好的婚嫁年齡。從統計上來講,妳選擇的婚姻伴侶往往是很隨機的。無論妳當初如何挑選,大多數情況下,在以後漫長的生活當中,妳很有可能會遇到比妳現有的伴侶更覺班配的異性。這是否意味著妳就應該拋棄現有的婚姻,去追求更完美的異性呢?可當妳追求到這個完美的異性之後,又發現了更加完美的異性怎麼辦?所以這是壹個無止境的過程。如果不斷地這樣更新,這就意味著家庭不斷地被破壞。但如果不追求,又感覺到人生的遺憾和無奈。開放的婚姻,對於解決這種情況提供了壹個新的空間。它不致於使家庭破裂,但同時又可以讓妳去追求妳崇拜的異性,讓妳沒有人生遺憾的感覺。雖然不是夫妻,但可以是親密的情人,這樣感情照樣可以有所寄托。由於妳內心的願望得到了滿足,妳不會將怨恨發泄於家庭,這樣家庭也不致於遭到破壞。
第五點:開放的婚姻可以帶給我們性愛上的滿足和充實。現代社會的壹個非常不健康之處,就是大多數人處在壹種性饑渴的狀態之中。這種對性愛的不滿足,給社會帶來了壹種潛在的壓力,對個人造成了壹種不安和煩燥。似乎人人都想要發泄,卻又苦於沒有發泄的地方。有時這種潛在的壓力會以其它的方式表現出來,比如犯罪,又比如對物質的瘋狂追求等等。所有這些都會對社會帶來危害,也是我們追求人生幸福的壹大障礙。在開放的婚姻制度下,性愛不再被局限於婚姻之內,而可以得到充分的發揮和解放。這相當於開發出壹個帶給人們幸福的巨大礦藏。這樣性欲不再是壹件令人煩惱的情緒,而只會帶給我們更多的快樂與滿足。妳也許會說,在傳統的婚姻當中,我們並非不允許性愛的存在,只不過將它限制在婚姻之內,所以人們同樣可以得到性的滿足。但事實並非如此。當壹對伴侶相處多年之後,他們相互之間對性的興趣就會大大減弱,這是人的本性所致。正如上壹章中所述,人有多元交配的人性。所有市面上教人如何長期保持配偶間吸引力的書籍,在這壹點上都不能給予有效的幫助。所以雖然妳仍然有性伴侶,但這並非意味著妳的性欲就得到了充分的滿足。這個時候,妳對性的欲望也許已經轉移到其他人身上,但由於傳統婚姻的制約,不僅妳這種欲望得不到滿足,反而會使妳產生壹種內心負罪的感覺。這讓妳認為人性是罪惡的。其實問題本身不在於人性,而在於現行的婚姻制度。在開放的婚姻制度下面,這種自然的新生的欲望會得到充分的尊重和滿足。
第六點:開放的婚姻提供了人際關系多樣化的可能。如果說為了培養子女與財產計劃的需要,婚內的關系是長久固定的,那麼婚外的關系卻可以是多種多樣的。這種豐富多彩的婚外關系是對死板的婚內生活的壹個調劑,也提供給人們對不同願望追求的空間。因為沒有子女以及財產利益的牽繞,婚外的關系可以有很大的自由度。它可以是壹種長期的穩定關系,也可以是短期的、激情的碰撞,甚至也可以有幾種關系同時存在。作何選擇,因人而異。這種婚外的關系,完全建立在互相的感情吸引之上。如果雙方感情已經消失,那麼分手將會是壹件自然的事情,不必因其它利益的糾葛而苦惱。當然就感情而言,分手總是件令人傷感的事情。所以盲目的亂交及關系混亂也是不足為取的。不過就另壹方面來說,因為這種兩性關系沒有排他性,所以也就談不上絕對的分手與不分手。兩人的關系只能用熾熱或淡漠來描述。總的來說,婚外的關系是靈活的,相對於不同的境遇,它可以給出不同的答案。
雖然上面例舉了開放婚姻的種種好處,但要使這種制度能夠平穩地運行卻不是壹件容易的事情。為此我們必需解決兩個問題:第壹,對於處在婚姻之中的夫妻來說,怎樣使外遇不成為破壞家庭的因素,怎樣讓我們的配偶和子女不受傷害,怎樣避免對配偶的外遇行為產生過份的忌妒。第二,對於處在外遇之中的男女,怎樣使外遇成為真正美好的經歷,從而豐富我們的人生,而不使它成為壹種痛苦。
讓我們首先談壹談第壹個問題。要讓我們對配偶的外遇行為不感到過份的忌妒,不感到它是壹件不可忍受的事情,我們必須考慮幾個方面:第壹,在理性上,第二,在道德觀念上,第三,在具體行為上。如前面所說,對配偶的外遇行為感到忌妒是我們人性的壹部分,這是壹種很天生的條件反射。但人有思維的能力,而理性思維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改變我們的行為以及我們的感受。從很多社會允許夫妻都有自已的情人這壹事實來看,理性的思維、社會的風氣以及道德的觀念可以克服掉我們本性中的這種忌妒心理。從進化上來講,之所以我們對配偶的外遇行為產生忌妒和憤怒,是因為它會傷害我們的利益。這壹點在前面己經多次提到。但從理性上講,在壹個開放的婚姻當中,配偶的外遇行為對自己利益的損害是非常有限的。對丈夫來講,在現代的科技和避孕手段之下,我們大可不必耽心孩子非己所出。現代人尋找外遇的原因,大多數並非為了生養孩子,而是為了解決感情與性愛上的需要。對於妻子來說,丈夫有外遇,雖然仍然可以導致他將壹些精力花在情人身上,但如果他與情人沒有生養子女,那麼他在情人身上所花費的精力及金錢會是有限的。從另外壹個角度上講,男性的精液是廉價的,可以不斷產生。所以如果外遇只是作為壹種輕松的娛樂方式,那麼他所付出的精力並不會比其他娛樂活動更大。在壹個家庭中,最大的利益有兩點:壹個是子女,另壹個是共同的財產。因為財產與子女都是夫妻雙方共有的,損害對方的利益,也就等於損害自己的利益。所以只要不是有意地去破壞已有的家庭,那麼外遇本身不應該造成對配偶的利益損害。當然若欲將外遇用來取代已有的家庭,那麼外遇確實會給家庭帶來威脅。但這並非是開放婚姻所倡導的模式。在開放的婚姻裏,外遇可以是公開的,可以在壹種輕松的氣氛下進行。這大大減少了人們想將外遇變成婚姻的動機。外遇與婚姻雖然都涉及感情和性愛,但它們卻是兩件不盡相同的事情,可以同時並存,互為補充。與此相反,正是在傳統的婚姻觀念之下,由於感情和性愛被局限於婚姻之中,壹旦外遇產生,為了保持這種新生的性愛關系,將外遇變成婚姻的願望就極為強烈,這樣反倒造成了家庭與社會的不穩定。
除去物質的利害關系之外,還有壹種感情的利害關系。也許大多數人都會認為外遇會傷害婚姻內部夫妻之間的感情。這種傷害除了上面談到的人性自發的忌妒之外,還有壹種可能:如果將感情花費在情人身上,那麼能用在配偶身上的感情是否自然的就會減少。有壹種理論認為;壹個人的利比多(libido, 性的欲望)是有限的,如果他(她)將利比多用在壹個人身上,那麼他(她)用在另壹個人身上的份量就會減少。佛羅裏德是這個理論的倡導者。但現代的研究證明這個理論是站不住腳的。利比多就像其它的荷爾蒙壹樣,可以被激發出來,越用越多,所以並不是壹個衡量。在大多數婚姻裏面,由於長期的相處,利比多本身已經非常之少,互相的誘惑及神秘感,幾乎消失殆盡。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外遇才有可能產生。對壹對仍然處在熱戀中的夫妻或情人,外遇是不太可能產生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處在外遇中的人會被激發出更多的利比多來。這種利比多的增多,會使他(她)對生活充滿新的熱情。這種熱情往往會惠及到家庭內部,使夫妻間重新燃起火焰。所以外遇並非壹定會導致對配偶失去興趣,從而造成感情上的傷害。現在人們說外遇會傷害夫妻之間的感情,這其實往往是受了社會道德,傳統觀念的影響。這種傷害往往來自我們自已的想法,而並非是壹種必然的結果。我們痛恨外遇,是因為我們害怕它將偷走我們所愛的人。但在開放的婚姻中,外遇不會使我們失去配偶,所以這種懼怕及痛恨就沒有存在的理由。在當今社會,外遇往往與離婚糾纏在壹起。但如果仔細分析,我們會發現,在大多數情況下,婚姻內部的問題才是離婚的真正原因,而外遇只是壹個導火線。婚姻內部的問題出於夫妻雙方之間,雙方都有責任,而不能簡單地將它推卸到第三者身上。
所以總的來說,從利益的理性角度來看,只要我們不要在外遇的關系中生養子女,外遇本身並不會自動的構成對婚姻家庭的威脅和對雙方利益的損害。這樣從理性的角度來講,我們就不值得對配偶的外遇產生忌妒。當然我們很可能仍然要忌妒,這只是進化帶給我們的本能反應。但如果我們知道了產生這種本能反應的原因己經消失,這便可以幫助我們抵制這種負面的反應。
除去利益的考慮之外,產生忌妒的另壹個原因是因為我們不能容忍自已被“戴綠帽子”,被欺騙。其實這種概念來自於現代社會的愛情婚姻觀念。在很多情況下,我們對於外遇的不堪忍受,完全出於社會道德的影響。在現代的社會道德觀念下,外遇被認為是壹件不道德的事,尤如偷了人家的東西,而被戴綠帽子是壹種受欺辱,被恥笑的事。在這種觀念和社會環境的壓力下,很少有人會被戴綠帽子而無動於衷的。“但外遇就是偷人”是建立在夫妻雙方互相占有的概念之上的。妳的配偶就尤如妳的壹份財產,他(她)如果與外人有染,就尤如外人偷了妳的財產。要改變這壹觀點,我們需要重新定義忠貞。愛壹個人並非需要擁有壹個人。與配偶結婚組成家庭,並非意味著就擁有對方,從而有權力去限制對方。我們每壹個人都應該是獨立的人,我們有自由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做任何與自己體身與心靈有關的事。不管我們是否在婚姻之中,我們都不可能占有對方,也不可能被對方占有。在這種新的概念之下,忠貞可以重新被定義為不做損害對方利益的事情,而不是限制自己做想做的事情。但我們上面己講過,只要我們不在外遇中生養子女,只要我們不打算將外遇變成婚姻,那麼外遇本身並不會自動地構成對配偶利益的損害。所以外遇本身並不意味著不忠貞。如果夫妻間互相占有的概念不復存在,那麼外遇尤如偷人的說法也就不應該存在。如果妳的財產沒有被偷,那麼“戴綠帽子”就並不是壹件值得憤怒,被人恥笑的事情。所以在這種新的婚姻道德觀念下,外遇是壹件合情合理的事。不會再有來自社會的壓力,讓我們覺得吃虧和丟人。而配偶的外遇也不再是對我們的不忠,對我們的欺騙。
上面我們討論了怎樣從理性和社會道德觀念上來看待外遇的事情,接下來我們講壹講怎樣從具體行動上讓外遇的事情變得更容易被接受。從我們人性本身來說,配偶的外遇行為會自動地使我們不高興。這是壹種與生俱來的條件反應,恐怕永遠也不會完全消失。避免這種心理和生理反應的方法,是盡量避免心理和生理上的直接刺激。比如壹方面妳可以讓配偶知道外遇的存在,這樣他(她)就不會有被欺騙的感覺,妳也不會為此躲躲藏藏。但另壹方面,妳也沒有必要對妳的配偶描述妳與情人之間的親密細節,那樣無疑會使他(她)醋意大發。妳也應該避免在第三者存在的情況下作出過分親密的舉動,那也會刺激人的感官。在這壹點上,我們也許應該采取這樣壹個原則:對對方的外遇不要細問,對自己的外遇不必細報。大家都相互理解容納,睜壹只眼閉壹只眼。另外我們決不能以自己的外遇作為對配偶的報復和要脅,或作為引起對方註意的手段。這些都無疑是有意地挑起配偶的忌妒。如果說外遇是為了我們自己高興,從中得到人性的滿足,那麼外遇本身就應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另外如果我們知道配偶有外遇,克服我們自身忌妒最有效的方法,是將註意力放在自己的歡樂上面,而不是過分地去猜測對方。太多的時候,我們猜測關心他人超過我們自己。這些無為的猜測往往令我們怒火中燒。其實我們只需要尋找自己的歡樂,保證自己的利益沒有被損害,又何必眼紅對方是否快樂。開放婚姻的壹個好處,是讓每壹個人都獲得自由,都有尋找感情和性愛刺激的權力。假如我們更著重自己的歡樂,那麼我們就可以容忍配偶同樣的行為。道德的最根本原則,就是要用衡量我們自己的標準去衡量別人。自己不想受到的待遇,不能強加於人,而自己想得到的權力,也應當付於別人。在這種道德原則下面,在妳自已追求婚外幸福的同時,配偶外遇的行為就不會是壹件不能容忍的事情了。
下面我們講壹講怎樣處理婚姻內部與外部關系的平衡。這壹點處理不好,外遇有可以發展成為壹種取代內部家庭的威脅,這是我們不願看到的。在這壹點上,壹個主要的原則是,婚姻外部的關系是對婚姻內部關系的補充,而不是壹種競爭。它們應該是壹種互補的關系,互相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婚姻和家庭是壹個利益的單位,它是長久穩定的,它比婚姻之外的關系更牢固。但外面的關系更豐富多彩,它更靈活,也使人生不再乏味。所以發展外面關系的動機並非是為了取代內部的婚姻。其實往往妳想要結婚的對象,與想要與之做情人的對象是十分不壹樣的。兩性的關系往往經不起柴米油鹽的摧殘。所以欲將它變成婚姻的關系,本身就不是壹個明智之舉。外遇的關系之所以使人十分向往,是因為它超脫了生活中種種的煩惱,讓我們在生活的煩瑣之外可以呼吸壹下清新的空氣。但除了感情與性愛的因素之外,它沒有其它的利益摻雜在裏面。而婚姻卻是壹個利益的結合。那是壹種更深沈牢固的關系。婚姻不僅涉及到夫妻雙方,也涉及到子女和財產。當然每壹種感情,都會有壹個熾熱的過程。特別是在開始的時候,處在熱戀中的情人們很可能有壹種想要天長地久的願望,並且最好每時每刻都不要分開。但如果從壹開始我們就明白天長地久意味著最終如婚姻那般枯燥無味,這樣就有利於我們克服壹時的頭腦發熱。所以從壹開始我們就需要提醒自己不要沖動。畢竟熾熱的愛情只是短暫的,在幾個月之後,那壹種沖動就會慢慢地退卻。在這之後,妳想要的也許並非是時時刻刻都在壹起,而只是偶爾見見,小有刺激。其實雙方偶爾的相見,又何嘗不是壹種最理想的安排。在大多數情況之下,如果不是為了具體的事務以及撫養子女的需要,就感情和性愛而言,兩人大可不必天天住在壹起。 這就是為什麼有人建議為改善夫妻關系,經常找壹些分開的機會。可是因為撫養子女的需要,夫妻之間並不是人人都可以隨意分開的。相反,開放的婚姻則讓情人之間經常處在小別之中。
當然要達到上面這種平衡並不容易。相對來說,更容易處理傳統婚姻家庭的關系,因為它不存在平衡的問題,外遇是不允許的。這可以說是開放婚姻的缺點,也可以說是它所需要付出的代價。它需要我們每個人都變得更聰明和理性,更能夠處理復雜的人際關系。雖然它不象傳統婚姻那樣對我們婚外的感情統統壓抑,但卻需要我們能夠用理智去引導壹時的感情沖動。不過這種對人的更高的理性要求正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我們在此利用的理性,不是用來壓抑人性,而是用來引導人性,使它獲得更大的總體解放。在人類文明出現之前,我們處理問題的方法非常簡單。我們不需要尊從任何社會道德,也不需要照顧對方的心理和感情。我們需要做的只是遵從自己內心的感受。人的本性使我們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在那種社會裏面,如果妳是強者,如果妳可以用暴力的手段制服對方,那麼妳就是贏家,妳的意願就可以實現。但到了現代的文明社會,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合作和協調變得重要了。這種互相協調帶來的代價就是讓我們不能再為所欲為。我們必須遵從社會的道德標準與規則,我們必須學會運用理性,必須受到教育,成為壹個有教養的公民。開放的婚姻只是在這個方向上更進了壹步。它要求我們擁有更高的理性水平,知道怎樣去達到壹種婚姻內部與外部的平衡,知道怎樣處理微妙的多邊人際關系。所有這些,都是開放婚姻的代價,但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所以要能真正地享受開放婚姻帶來的種種好處,我們必須是更理性的、更有教養的社會公民。
上面我們談到了要使開放婚姻平穩運行的第壹個方面:怎樣使外遇不成為破壞家庭的因素,怎樣讓配偶和子女不受傷害,怎樣避免過份的忌妒。接下來讓我們談壹談第二個方面:怎樣才能使處在外遇之中的男女不會由此而產生痛苦。這聽起來似乎是壹個奇怪的問題。男女雙方因為互相喜歡才會產生外遇,怎麼又會有痛苦呢?但在當今社會,常常聽人說,有情人很累,也很苦。這種累與苦往往不是來自於情人之間,而是因為社會給他們太大的壓力。在現代社會外遇是壹件被社會譴責的事情,所以參與的雙方不得不偷偷摸摸地進行,這樣壹來便使人產生壹種罪惡感和不安全感。也許有人會說,正因為是“偷”,才使得外遇更加刺激,從而才更令人向往。然而久而久之,這種“偷”也給人帶來壹種巨大的心理壓力,變成壹種對情緒的負面影響。更遭糕的是因為雙方的家庭都不知道這種外遇關系的存在,所以互相的見面變得十分困難,每壹次幽會都可能成為最後的壹面。這往往使人產生壹種生離死別的痛苦。很多處在外遇中的情人,將大多數時間都花在對對方的思念上。這種過分的思念,對身心並不是壹件好事。這也使得情人們往往想將外遇轉化為婚姻,從而造成對己有婚姻的威脅。在開放的婚姻制度下,婚外的關系被認為是合理的、正常的,並且得到社會的公認。那麼婚外的關系就不會受到這麼大的壓力,也不必存在於隱藏之中。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婚外情固然不再有冒險的刺激,但妳也不會再受隱藏的折磨。可是沒了冒險的刺激不就沒意思了嗎?其實誰說必須要“偷”才會刺激呢?難到社會上公開的熱戀情人就不刺激了嗎?再者,因為妳的配偶知道妳婚外關系的存在,那麼妳可以公開而理性地安排妳與情人見面的機會,這樣不會使妳經常有生離死別的感覺。
另壹種情況是,熱戀中的情人常常也受不了對方要與他(她)的配偶和家人在壹起的想法,覺得自已被冷落了。這種想法在女人身上最為突出。女性在感情上的投入往往比男性多。她們往往可以為了愛而付出壹切,認為愛壹個人就是要全心全意,不顧壹切,也想要得到對方的壹切,包括時時刻刻和他在壹起。在很大程度上這些想法都是現代社會愛情至上論宣傳的結果。在新的開放婚姻制度和觀念下,如果我們可以容忍配偶與情人在壹起,那麼同樣的,我們也應該可以容忍情人與他(她)的配偶在壹起。愛情並不是絕對的,不顧壹切的。如前面所說,愛壹個人並不等於占有壹個人,我們沒有這個權利。愛壹個人,只意味著可以與他(她)分享壹段共同美好的生活。我們應該著重的是與他共享的這壹段時間,而不是將註意力放在他(她)與妳不在壹起時的所作所為上。在這壹段共同的時間之外,他有他自己生活的權力,包括與其他人的親密來往。所以,在這種新的觀念下,就像我們不應對配偶產生忌妒壹樣,我們也不應對情人產生忌妒。我們將把這種婚外的關系當成是壹種額外的收獲,持壹種珍惜和感激的態度。當我們將婚外的關系當作壹種歡快、輕松的關系之後,我們也不會對對方產生過度的思念。即便有思念也會是壹種幸福甜密的思念,就象所有的戀人壹樣。在舊的婚姻制度下,婚外的情人們往往會陷入悲傷,那是因為他們覺得這種地下的關系遲早會曝光,從而害怕失去對方。而在開放的婚姻裏面,我們不會因為外界的壓力而失去對方,所以大可不必因此而傷感。另外,如前面所說過的,距離產生美感,與情人保持適當的距離並不是壹件壞事。所以總的來說,應持這樣壹種態度,那就是:當倆人在壹起的時候,盡情的享受共有的時光,做互相想做的事情。但當倆人不在壹起的時候,也不必過分的思念,因為總有下次再見面的機會。
另外壹種情景是,有人說我不可能同時處在多個的性愛關系之中。如果我與壹個人做愛,就不可能過壹段時間又與另壹個人做愛。這種想法與當今社會的愛情忠貞觀念有關。其實就人性本身來講,無論男女我們都有同時保持幾個性關系的能力。這也是我們具有偷情嗜好的生理基礎。對大多數男性來講,能同時與幾個女人保持關系恐怕是求之不得的事情,所以不會有反感。從生理上說,只要對方看得過去,男人就願意與之做愛。相反女性的要求比較高,但也不是不能同時保持多個關系的。我們都知道男性的性高潮壹來就過去,而女性卻可以有連續多次的高潮。在進化的歷史上這可能有它的原因。這是因為這可以使她壹個接壹個地與不同的男性發生關系。對此我們可以看壹看與我們最接近的動物:大猩猩(Chimpanzee)。有時雄性大猩猩會排著隊去跟壹個母猩猩交配。母猩猩在這種連續的交配中既得到享受,又得到不少物質好處。所以,就我們的生理情況來講,我們完全有能力同時保持多個性關系。有人對此的反感完全是當前的愛情觀念在作崇。如果社會愛情觀念改變了,這不會再是壹個問題。
最後想說壹下婚外的關系應該維持多長時間的問題。婚姻和家庭,因為子女及財產的原因,往往會維持相當長的時間,常常是整個壹生。對於婚外情人的關系,它完全建立在兩人互相吸引的基礎之上,所以當兩人相互之間不再有吸引力的時候,這種關系就會自然的結束。當然在這種情形下,既然感情沒有了,又沒有共同利益的破壞,分手應該不是壹件十分痛苦的事情。從熱戀到分手,這段時間壹般會有多長呢?這當然是因人而異。不過這種情人的關系常常會維持很長的時間。壹方面是因為兩人不經常在壹起,這樣他們每次見面都有壹種新鮮感,小別勝新婚麼。另壹方面,因為沒有天天生活在壹起,他們可以超脫日常生活中的鎖碎和煩惱,也不會因為利益的關系而產生矛盾,因此互相間的感情不容易受到傷害。這就是為什麼有的戀人可以長期相親相愛,而壹旦結婚卻互不相容。再者,在開放的婚姻中,每個人都有可以擁有不止壹個的婚外關系。那麼新的情人關系的建立,並非意味著舊的情人關系的結束,它們相互之間並不排斥。如果兩個人要分開,那是因為互相自願,而不是出於無奈。所以從上面的因素來看,這種婚姻之外的情人關系,可以維持很長時間,這可以滿足人們希望永恒的願望,而帶來壹種安全感。當然這種婚外的關系並非多多益善。只有建立起相對穩定的關系,才會有壹個安定的生活。
綜上所述,開放的婚姻形式是可行的,它也可以帶給我們更多的快樂而不是痛苦。當然,這需要整個社會道德觀念的更新以及人們對婚姻家庭采取壹種理性明智的態度。開放婚姻的可行性,已經在其他的文化中得到了證實。我們不過是將已經證實了的東西應用到現代社會的機制中來罷了。另壹方面,在現在的社會中婚外情的現象也普遍存在。所以我們也只是將已經存在的事實變得更合理,更自然,使它成為壹種建設性,而不是破壞性的力量。試圖用高壓來阻止這種婚外情行為,就等於用高壓來阻止人性。這是辦不到的,也沒有必要。開放的婚姻形式,應該對應著壹個開放的社會,壹個以現世人本主義為主導的,以追求人的幸福為終極目標的社會。這也正是我們的社會發展的方向。開放婚姻的目的就是要最大程度地滿足人性,給人們帶來更大的幸福與歡樂。
在結束本章之前,讓我們看壹個網上下載的婚外戀的故事。從這個故事中我們可以體味到婚外情在當今社會觀念下的處境。在這個故事之後,我們會對故事中所涉及的問題作簡短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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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有沒有相伴壹生的婚外戀? *
我不是壹個偏激的或保守的人,對於婚外戀,現今的大部分人也持相對寬容的態度。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講這是壹種進步,人們更加尊重人性了。可是,所有陷入婚外戀的人,都不免會有內心的拷問和掙紮。婚外戀有真正的出路嗎?有完美的結局嗎?或許人間本來就沒有完美的東西,所以,苛求本身就是壹種自我折磨罷了。
他,叫建,是壹個四十出頭的男人,有老婆有孩子,還有壹個相戀兩年的情人。這位叫軒的女人也結婚了。這種雙方都有家庭的外遇,是各種外遇中相對穩定的壹種。兩年的時間,不算短,付出的真情也不能說是遊戲,這體現了他們關系穩定性的壹面,但最終的破裂,則又證實了無可躲避的脆弱。
那兩年,是他們互相投入的兩年。建是真心地愛著軒,絕非象人們通常所說的外遇中的男人都是為了性、刺激或其他。他將她看作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壹部分。當然,軒亦然,那兩年,她的生命飽滿地盛開,淋漓地綻放。在彼此的身上都凝聚了濃厚的情感。
這兩年,對兩人而言是刻骨銘心的兩年。他們想盡壹切辦法約會,無時無刻不處在熱戀的狀態中。天天要通無數次的電話,短信承載了太多的柔情蜜意、款款情思。兩個人就象初涉情網的孩子,貪婪地享受著這種感覺。建說他完全被軒激活了生命中深藏的激情,有人說,情人間做愛的次數多了,交往的時間長了,熟悉了,便不會再有熱戀的狀態,會淡下來。但他們兩人卻沒有,反而是感覺與日俱增,從來沒有因為熟悉而淡漠。
同所有的情人壹樣,他們也在不斷地講著天長地久的話。即使不能做夫妻,做這樣的情人,也會壹生壹世。但真實的結局是,軒在兩年後毅然離去了。不是不愛,而是愛的太痛太累。在壹起的時候,兩人之間曾經海誓山盟,軒對建講過這樣的話: “如果妳得了絕癥,我壹定要和妳生活在壹起,那時候就不會有人和我爭妳了。”壹個女人,如果不是因為發自內心的愛,是講不出如此深愛的話。
在這種關系中,如果能天長地久,只有壹種可能,兩人的心理素質都不錯,都能坦然瀟灑地面對來自道德、家庭的壓力。雖然道德是無形的,但人卻不得不受其影響。在這壹點上,女人的內心壓力更重。軒的家庭不能說不幸福,但她覺得和建在壹起更好,時間越長,她的內心壓力越重,因為她不願意再和老公親熱。在這種情況下,她對建提出,兩人都離婚,然後名正言順地結合。但建卻不能,這好象是壹個老套的故事。不管是出於責任還是出於親情,建都做不到打碎自己的家庭,代價太大。
不能講建偽善,在這壹點上,我相信這是許多男人的選擇。所以建只能壹遍遍地對軒講:雖然不能同她結婚,但並不意味著對軒不認真,並不意味著對軒的愛要比對家庭的愛弱。然而,軒卻無法做到象建壹樣灑脫,在這段愛情最初,對熱戀的癡迷可以暫時淡忘愛情與婚姻的分裂,但是壹年多後,昏天黑地的熱戀壹點點被清醒的體驗與思考代替,軒覺得越來越痛苦,越來越困窘。對於軒這種類型的女人來講,付出的愛越多,愛的越深,便越無法容忍愛情與婚姻的分離。
兩年間,軒好幾次決心離開建,但她壹直沒有真正離去,總是走出兩三步,又退回三四步。建的深情、建的眼淚、建的傷心,使她邁不開離去的步伐。於是建確認,軒是離不開他的,他們會壹生相愛,這是兩人最大的夢想。但他沒想到,兩年後,軒在度過他們共同的節日――相識紀念日後,真的壹去不回頭了。無論建怎樣苦苦哀求,軒也是鐵了心,把他當作了陌路人。建痛苦極了,甚至懷疑軒對他是否真正愛過,如果是真愛,為什麼會舍棄呢?他認定,如果是壹份真正的愛情,相愛的兩個人就壹定能夠克服種種困難,相互理解,超越人性的種種局限,壹直相愛下去。
象許多男人壹樣,建可以脫離婚姻去愛壹個女人,但是,正如許多女人壹樣,軒卻無法脫離婚姻去愛壹個男人。軒相信建對她的真心,但即使她能忍受愛情與婚姻割裂的痛苦,也將最終無法承受身心分離的折磨。愛著壹個人,卻要同另壹個生活在壹起。和壹個相愛的男人做愛,晚上卻要躺在另壹個男人身邊。時時要小心自己的心思不要外露,在家收到短信,是甜蜜的也是提心吊膽的。要不停地說謊,以便解釋何以會晚回家。在想念壹個人的時候,卻無法大聲地對他表白,即使打個電話,也要偷偷摸摸。時時刻刻不斷進行著角色調整和心理調整。這種累,對於壹個認認真真愛著的女人來講,是無法承受之重。
軒覺得太累了,太艱難了,便會壹而再、再而三地要求分手。卻因為深愛不可能壹下分開,就會有走出幾步又退回來,反反復復的小插曲。壹個女人,不斷地處於情愛與理智的搏鬥中,想做到真正分開的確不易,她壹再被這份愛拉回到建身邊,但又不斷因為這愛的種種壓力而遠去。其實,軒的離去只是壹個時間問題,當她最終決定徹底離開的時候,是決絕的,這是建無法正視的壹點。
也許,把這種曾經的愛情珍藏於心,就是最好的結局了。婚外戀壹開始,就伴隨著傷害。但傷害他們的,不是愛情,那麼,又是什麼呢?走出這種痛苦,除了理性,好象唯壹相信的只有時間了。但是,那無數美好的時光、無數美妙的瞬間,卻往往變成了倍覺折磨的回憶。
會有相伴壹生的婚外戀嗎?我不知道。在人性和道德間,我們應該尊重的是什麼,這或許也是許多人的困惑。也許,曾經擁有,就足以安慰彼此的心靈了。畢竟,短暫的是生命,磨難的是人生。 (載自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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軒與建最終的分手不是因為感情的淡漠,而是因為社會的壓力與自我的遣責。正因如此,現代社會中的婚外情故事大多處於壹種悲傷的境地。也正因如此,大多數人對婚外情持壹種否定的態度。但如果仔細推敲壹下,我們會發現,帶來這種悲慘結局的並不壹定是婚外情本身,而是社會的觀念以及現代社會道德的標準。如果社會觀念改變了,理性告訴軒她與建的婚外戀是應該的而不是不應該的,道德告訴軒婚外戀是值得贊許的而不是受到遣責的,社會告訴軒大家都有婚外戀,不只她壹個,丈夫告訴軒她與建的關系是可以的,打電話不用偷偷摸摸,從小受到的教育告訴軒愛情不是絕對的,也不必與婚姻等同,那麼軒還會忍痛與建分手嗎?我看不會。所以現實生活中婚外情的痛苦以及它可帶來的破壞性並不表明婚外情本身的錯誤,而很有可能是現代社會制度以及道德觀念的錯誤。是的,在現代社會下,婚外戀是很可能要經受痛苦與磨難的。但即便如此,嘗此禁果者大有人在。這不能不說明婚外戀符合人性之處,以及人性力量之頑強。 |